多喜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3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
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
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
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334.6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资本公积为 15,621.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884.05 万元;2018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9,931.58 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5,874.51 万元,2018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32.61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3.26 万
元,2018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49.35 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以总股本 204,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08 万元,同时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 204,000,000 股增加
至 346,800,000 股。该预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阅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
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
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
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并且,公司建立和完善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
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
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9年薪酬预案》的独立
意见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
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薪酬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执行情
况与2019年薪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
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对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前期
发生延续至本期的情况。
2、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没有前期发生延续至本期的情况。
独立董事:袁 雄 郭剑锋 谢 鹏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