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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建投: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3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 13 人,实际出席董事 13 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盘活账面资产,加速资产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升运营质量,公司拟开展应
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管理人设立“浙江建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

名,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