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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6-11-01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6-06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
公司董事会实施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6 年 9 月 23 日

    2、授予价格:14.01 元/股

    3、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蓝黛传动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15 人,均为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时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5.8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0,800 万股的 2.62%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
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
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
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
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
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比例

 郝继铭            副总经理            400,000              7.33%            0.19%

 卞卫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80,000              3.30%            0.09%

 张同军            副总经理            300,000              5.50%            0.14%

 汤海川            副总经理            300,000              5.50%            0.14%

     核心技术人员(37 人)            1,601,000            29.33%            0.77%

   核心业务人员(74 人)              2,677,000            49.05%            1.29%

             合计                     5,458,000            100.00%           2.62%

   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118名激励对象共计601.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参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小红先生、黄柏洪先生和丁家海先生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在授予日2016年9月23日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暂缓授予前述三人的
限制性股票计56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审议上述三
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因此,根据2016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
象共115人,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45.80万股。公司本次完成登记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
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出具
了“川华信验(2016)104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股本均为 208,000,000.00 元。根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5,458,000.00 元,由公司本次发行限制性股票所授予的 115 名激励对象一次
 性缴足,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3,458,000.00 元。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郝继铭、卞卫芹、张同军、汤海川、张玉民等 115 人以货币
 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76,466,580.00 元,款项缴存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内,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5,458,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1,008,580.00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
 的 100%。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208,000,000 元,业经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5)34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213,458,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213,458,000.00 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552,929    65.65%     5,458,000   142,010,929   66.53%

3、其他内资持股        136,552,929    65.65%     5,458,000   142,010,929   66.5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0,875,429     5.23%                  10,875,429    5.09%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5,677,500    60.42%     5,458,000   131,135,500   61.4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447,071     34.35%                 71,447,071    33.47%
1、人民币普通股       71,447,071    34.35%                    71,447,071   33.47%

三、股份总数          208,000,000   100.00%   5,458,000      213,458,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213,458,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公
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39 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括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
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08,000,000 股增加
至 213,458,0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堂福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敏、朱俊翰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25,781,659 股(其中朱俊翰通过公司股东重庆黛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981,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7%;本次授予完成后,朱堂福、熊敏、
朱俊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 58.9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