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传动: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7-03-28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
黛传动”或“公司”)的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万
联证券”)就蓝黛传动董事会填写的《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蓝黛传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 年 12 月修订),对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
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
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
内幕交易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对子公司的管
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填写了《重庆蓝黛
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实地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持续跟踪、关注蓝黛传动规范运作
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蓝黛传动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蓝黛传动董事会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进行了认真自查,《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隐瞒、
疏漏等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宣扬 穆宝敏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