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传动: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7-05-06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相关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关联交易的持续进
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张耕、潘温岳、章新蓉
2017 年 05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