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9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
的相关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
司聘任朱俊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核,聘任黄柏洪先生、丁家海先生、汤海川先生、郝继铭先生、卞
卫芹女士、张同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家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
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聘任卞卫芹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审阅、了解上述被提名人的身份、教育背景、专业素养、
职业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所必需的经验、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上
述人员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朱俊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柏洪先
生、丁家海先生、汤海川先生、郝继铭先生、卞卫芹女士、张同军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同意聘任丁家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卞卫芹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章新蓉、袁林、冯文杰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