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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7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认定及同意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的相关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经考核符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
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资格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章新蓉、袁林、冯文杰

                                                   2018 年 06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