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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06-11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8-063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3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6,30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9.7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06月12日(星期二)。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股本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05月21日《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8号)文核准,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公司”或“本公
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5]267号)同意,公司发行的股票于2015年06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5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208,00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16年09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0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6年09月23日为授予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5,458,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6年11月02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208,000,000股增加至213,458,000股。
       2、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为授
予日,向陈小红、黄柏洪、丁家海 3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560,000 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 2017 年 01 月 0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01 月 06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13,458,000 股增加至 214,018,000 股。

       3、2017年02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武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计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7年0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14,018,000股变更为213,948,000
股。

       4、2017年04月20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13,948,000股。公司于2017年05月12日实施完毕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权后公司总股本由213,948,000股增加至427,896,000股。

       5、2017年0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
05月17日作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计1,000,000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17年06月05日,授予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06月08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427,896,000股增加至428,896,000股。

       6、2017年11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对象黄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预留限制性股票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428,896,000股减少至428,882,000股。

       7、2018年04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陈启云、毛泽标合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7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8,882,000股减少至428,81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28,81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65,466,4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91%(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256,30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7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3,343,5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09%。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堂福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上市后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5 年 12 月 11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不会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敏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上市后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朱俊翰(其通过持有重庆黛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9.27%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公司股东重庆黛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
相关的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
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06 月 12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6,30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77%。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冻结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备注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份数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朱堂福     220,334,400   220,334,400    94,162,844
                                                                  人、董事长
 2            熊敏      29,265,600     29,265,600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兼
         重庆黛岑投资
 3                       6,708,000     6,708,000                  总经理朱俊翰持有
         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 29.27%股权

              合计      256,308,000   256,308,000    94,162,844



     说明:

     1、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堂福先生及实际控制人熊敏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所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本次解除限售后,其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5%。

     2、朱堂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94,162,844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解除限售后,所质押的
股份保持质押状态不变,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3、朱堂福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本次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的,还应严格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五)上述股东(包括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朱俊翰先生)股份解除
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
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蓝黛传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6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