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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8-081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述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黛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黛信
科技”)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于2018
年07月25日签署了《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合同”或“本合
同”)。合作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黛信科技拟在重庆市璧山区投资
建设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生产基地项目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公司于2018年0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该项目名称为“触控显示一体
化模组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亿元,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黛信科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其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本项目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项目投资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合同对方为高新区管委会,性质为地方政府机构,住所地为重庆市
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黛信科技具体负责实施。
    三、本项目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投资合同各方

    甲方: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重庆黛信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8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10 亿元,
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实施,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之日起 3 年内产值预计达到 100 亿元
以上。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 15 条显示模组生产线及 5 条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生
产线,年产 3,600 万件产品(以规格 10 寸计算)。

    3、项目用地、土地价款及支付

    (1)项目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拟供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
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土地位置及面积: 拟供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璧山高新区范围内,面积约 230
亩,其中首期提供工业用地约 130 亩(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
的宗地出让面积为准)。

    (3)国有土地出让价款,按该宗地招拍挂价格执行。在甲方为乙方出具项目
首期工业用地预可研红线图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按 2 万元/亩(即 260 万元)汇
入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参加招拍挂(应按规定自行缴足竞买
保证金)并竞得该宗土地,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缴清国有土地
出让价款及其相关税费。若乙方未竞得该宗土地,自双方自愿签订《解除工业项目
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税收约定

    (1)乙方确保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建成投产,从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并签订计
税确认书起七年内在璧山辖区范围内缴纳的税收区内留存部分总额(含乙方出口退
税金额)不得低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产业发展资金及相关补助资金总额。

    5.、推进项目的时间
    (1)土地交付时间以甲方与乙方共同签定的《土地交接确认书》时间为准。

    (2)乙方在签订《土地交接确认书》后 6 个月内完成厂房的方案设计、施工
图设计、施工手续办理并动工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签定《土地交接确认
书》后 10 个月内完成厂房基础工程,14 个月内完成厂房主体工程,18 个月内全部
建成投产并签订计税确认书。

    (3)在乙方竣工投产前,甲方将道路修建至乙方项目用地界畔任一边缘,并
将排污排水管道、生产生活用水、电、气等建设至规划的公共接口并承担相关费用。
公共接口至乙方项目范围内的排污排水管道、生产生活用水、电、气等安装及费用
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动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并签订计税确认书后 30 个
工作日之内甲方将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6、推进项目的相关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
续,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乙方项目的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行政审批
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该宗土地《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后,《不动产权证》原
件由甲方监管,乙方可用该宗土地《不动产权证》进行项目融资,专项用于项目建
设。乙方在璧山辖区范围内缴纳的税收璧山区内留存部分总额(含乙方出口退税金
额)达到甲方给予乙方的补助资金总额时,甲方将《不动产权证》原件交付给乙方。

    (3)乙方自项目投产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将项目搬离璧山区以外的地方。乙方
在本合同履约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重庆市内(除璧山以外)的其他地方新设
立生产项目。若乙方需扩产,增加供地,甲方优先考虑供地。

    (4)根据相关政策,甲方在璧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一定资金用于该
项目建设补助,并在乙方融资时给予适当协助。

    7. 合同无效及解除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

    (2)若乙方未按土地招拍挂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璧山区国土部门对该宗土地进行招拍挂出让,在规定时间内若乙方因自
身原因未参加竞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时限推进项目进程,超过 1 个月,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申请无偿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8、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①若在乙方项目竣工投产时,甲方未将道路修建至乙方项目用地界畔任一边
缘,并未将排污排水管道、生产生活用水、电、气建设至公共接口,每延迟一天应
按照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1‰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

    ①若乙方项目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税收璧山区内留存部分总额(含乙方出口
退税金额)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则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补助资金总额及资金占用
成本(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与乙方缴纳的税收总额的差额部分作为乙方
对甲方的违约金,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丙方
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②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擅自转让或改变该宗
土地用途,甲方可申请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
承担。

    9、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经丙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履约结束后,自行终止。

    四、本投资项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汽车工业和触控显示技术的飞速发展,汽车产品逐渐向操作智能化和功能
多样化方向转型,汽车电子新技术的发展加速了车载触控显示产业链的转型与升
级。本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使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在立足公司现有主业的同时,顺
应乘用车智能化发展方向,开拓显示模组、触控屏相关业务:一是把握触控屏市场
快速发展契机,进入中大尺寸显示模组市场;二是以显示模组为依托,开拓车载触
控屏业务,实现显示模组、触摸屏及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的全产品生产模式。本次
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要
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能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
    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各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截至本公告日,各方尚未开展
具体合作事宜,本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若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有益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其他无法预知原因
而导致合同修改、取消的风险;本项目投资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分期、项
目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其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本次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完成,
因此可能存在项目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部分
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若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
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研发及团队构建、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从而产
生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各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本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预计
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实际影响以具体投
资方案投产实际情况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合同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合同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子公司黛信科技与高新区管委会签署的《工业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