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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8-11-01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
科技”或“标的公司”)89.676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
定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获得相应的批复。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及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程序。上述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进行了详细
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以及核准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二、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台冠科技89.6765%股权,台冠科技不存在
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交易对方浙江
晟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潘尚锋、骆赛枝、陈海君、
吴钦益、王声共、项延灶、林成格、郑钦豹将其持有的台冠科技股权质押予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于为标的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交易对方
对拟出售予公司的标的资产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上述交易对方出具承诺:“将于蓝黛传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
案)前,解除上述股权质押情况”,在上述交易对方股权质押解除后,资产过户
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在相关交易对方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
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公司购买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产经营
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