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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文杰)2019-03-26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文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谨慎独立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15 次,其中现场出席
会议 6 次,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9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各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相关材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董事
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均履行
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
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3、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
意见,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
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深圳市台
冠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收购其部分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于 2018 年 6 月 9 日对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8、2018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终止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和
发表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1、2018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提供反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12、2018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并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监高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本人从自身所熟悉的汽车零部件行
业角度,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同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为公司经
营管理、未来发展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情况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
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关注公司
所处的行业动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拟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
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活动、经营发展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密切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公司,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
加强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
权益等相关文件,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提高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wjfeng_only@sina.com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冯文杰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