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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1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9.6765%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同意审计机构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就本次重组出具的标的公司相关审
计报告、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以及公司相应更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前述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董
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组补充审计、审阅及更新重组报告书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章新蓉、袁林、冯文杰

                                                      2019 年 0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