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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9-03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04月17日14:4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
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4月17日(星期三)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6日-2019年0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4月
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04月16日15:00至2019年0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105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堂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量为258,281,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1.31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1名,代表公司股份258,27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1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计2名,代表公司股份7,6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表决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1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中豪律师事务
所常烨律师、蒋官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
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7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96.780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3.2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7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反对
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92.8030%;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7.19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7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96.780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3.2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149%;反对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8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92.8030%;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7.19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及重庆黛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豪律师事务所常烨律师、蒋官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豪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