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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2019-06-29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电话:(028)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92480
                                     邮编: 610041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cpa@163.net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川华信专审(2019)359 号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合并利润表

    3、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川华信专审(2019)359 号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

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按附注(二)所述的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台冠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编制基础以及对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台冠科技财务报

表仅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确定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间)的经营损益情

况之目的而编制,因此该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我们的报告仅用于上述目的。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台冠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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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台冠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台冠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台冠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

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

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台冠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

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台冠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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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勇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洪奇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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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附注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项 目
                                                 编号                  (过渡期)
一、营业总收入                                  五、1                           655,604,478.02
减:营业成本                                    五、1                           518,468,713.10
    税金及附加                                  五、2                             3,720,698.80
    销售费用                                    五、3                            11,343,086.41
    管理费用                                    五、4                            18,567,785.73
    研发费用                                    五、5                            29,005,889.95
    财务费用                                    五、6                             2,874,531.19
    其中:利息费用                                                                3,162,113.04
          利息收入                                                                  376,367.56
    资产减值损失                                五、7                            19,314,467.24
    信用减值损失                                五、8                            -4,915,178.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                                    五、9                             2,711,844.32
二、营业利润                                                                     59,936,328.40
加:营业外收入                                  五、10                               15,319.00
减:营业外支出                                  五、11                                   50.00
三、利润总额                                                                     59,951,597.40
减:所得税费用                                  五、12                            5,995,866.36
四、净利润                                                                       53,955,731.04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53,955,731.04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955,731.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955,73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3,955,731.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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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历史沿革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由自然人潘
尚锋、林成格、郑钦豹和项延灶共同投资组建,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注册,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7759780Y。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深圳市
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德泰科技工业园 3#厂房第 4 层。
       (1) 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2 年 6 月 1 日,深圳市台冠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潘尚锋                          70.00                    货币            35.00
郑钦豹                          45.00                    货币            22.50
林成格                          45.00                    货币            22.50
项延灶                          40.00                    货币            20.00
合计                           200.00                    货币           100.00
       设立时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业经深圳新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深新
睿验字【2015】14 号验资报告。
       (2)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 月 7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变更为
2,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潘尚锋出资 700 万元,郑钦豹出资 450 万元,
林成格出资 450 万元,项延灶出资 4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此次增资后有限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潘尚锋                                   770.00            货币            35.00
郑钦豹                                   495.00            货币            22.50
林成格                                   495.00            货币            22.50
项延灶                                   440.00            货币            20.00
合计                                    2,200.00           货币           100.00
       此次增资业经深圳新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深新睿验字
[2015]15 号《验资报告》。
       (3) 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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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8 月 21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潘尚锋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20%的股权、郑钦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10%的股权分别以 440 万元、22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同意潘尚锋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5%的股权、林成格将其持
有的有限公司 22.5%的股权、郑钦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12.5%的股权,项延灶将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分别以 110 万元、495 万元、275 万元、4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晟方
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2015 年 8 月 27 日,台冠公司完
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                             1,320.00         货币           60.00
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                        660.00          货币           30.00
潘尚锋                                            220.00          货币           10.00
合计                                             2,200.00                        100.00
       (4)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30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台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创立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潘尚锋作为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
净资产人民币 42,058,483.76 元,按 1.0014:1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2,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 58,483.76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110ZB0576 号)验证。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列示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                 60.00
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                           1,260.00                 30.00
潘尚锋                                                 420.00                 10.00
合计                                                 4,200.00                100.00
       (5)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3,9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00.00 万元。本次增资由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7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10ZC0623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部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额
3,978.00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3,9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78.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1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6)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增发人民币普
通股 7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增发价 5.3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10.00
万元。本次增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129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部
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额 3,763.00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71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
币 3,053.00 万元。2017 年 8 月 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并核
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 股份有限公司转为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正式筹划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并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
开股东大会,2018 年 4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0300597759780Y。
      (8) 2018 年 7 月第三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5 月 23 日,台冠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88,100,000 元人民币
增加至 92,736,842 元人民币;审议同意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
黛传动”)认缴台冠科技 4,636,842 元出资额并通过认缴增资取得台冠科技 5.00%股权;审议
同意股东周桂凤、黄昌狄、魏平将其持有的台冠科技 4,636,842 元出资额(即 5.00%股权)转
让予蓝黛传动。
      2018 年 7 月 16 日,台冠科技完成了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蓝黛传动
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认缴增资及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台冠
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              27.17
  2        潘尚锋                                               910.00               9.81
  3        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                         1,260.00              13.59
  4        骆赛枝                                               350.00               3.77
  5        陈海君                                               338.00               3.64
  6        赵仁铜                                               330.00               3.56
  7        吴钦益                                               325.0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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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宁波元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00              2.48
  9        深圳前海瑞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0              2.16
  10       王声共                                                180.00              1.94
  11       项延灶                                                144.00              1.55
  12       卓剑                                                  120.00              1.29
  13       郑少敏                                                110.00              1.19
  14       林成格                                                108.00              1.16
  15       王成                                                  100.00              1.08
  16       胡若舒                                                100.00              1.08
  17       李小琴                                                100.00              1.08
  18       郑钦豹                                                 90.00              0.97
  19       杨新华                                                 86.00              0.93
  20       沈晓红                                                 70.00              0.75
  21       郑加凯                                                 70.00              0.75
  22       吕冰                                                   70.00              0.75
  23       郑定宇慧                                               54.00              0.58
  24       项欢娥                                                 50.00              0.54
  25       王显东                                                 48.00              0.52
  26       荆轶                                                   45.00              0.49
  27       傅银康                                                 30.00              0.32
  28       徐阿玉                                                 30.00              0.32
  29       苏衍魁                                                 30.00              0.32
  30       石伟                                                   30.00              0.32
  31       王志勇                                                 25.00              0.27
  32       潘成羽                                                 12.00              0.13
  33       喻惠芳                                                  5.00              0.05
  34       魏平                                                176.3158              1.90
  35       蓝黛传动                                            927.3684             10.00
合计                                                         9,273.6842            100.00
       (9) 与蓝黛传动重组
       蓝黛传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核发的
《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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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8 号),蓝黛传动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为 33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台冠科技 89.6765%股权。2019 年 5 月
20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台冠科技就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至蓝黛传动名下
事宜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备
案)通知书》(编号:2190301866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后,蓝黛传动持有台冠科技 99.6765%股权。
    2、 行业性质和经营范围
    公司所处的行业:触摸屏制造业。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触摸屏及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 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合并包括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坚柔科技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蓝黛传动与交易对方及公司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蓝黛传动向台冠科技股东浙
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潘尚锋、骆赛枝、陈海君、赵仁铜、
吴钦益、元橙投资、魏平、王声共、瑞炜投资、项延灶、林成格、卓剑、郑少敏、郑钦豹、
王成、胡若舒、李小琴、杨新华、吕冰、沈晓红、郑加凯、郑定宇慧、项欢娥、王显东、荆
轶、苏衍魁、石伟、傅银康、王志勇、潘成羽、喻惠芳共 33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台冠科技 89.6765%的股权。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如台冠科技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期间产生了收益,则该收益由蓝黛传动享有;如台冠科技在评估基
准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期间产生了亏损,则该亏损在审计结果出具日起三十日内,由交易对
方按各自持有台冠科技出资额之间的相对比例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购买方补足。
    考虑到本财务报表的特殊目的,本财务报表仅编制列报了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及相关附注,未编制列报母公司财务报表和附注,也未编
制列报相关时点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间)的
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可比期间比较财务数据及其相关附注以及金融工
具相关的风险、公允价值的披露、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等财务报表附注信息。
    除上述事项列报外,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
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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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基于该编制基础反映了本公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过渡期列报的期间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
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
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
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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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
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
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 金融工具(适用于 2019 年度)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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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
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若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
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
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
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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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己经转移。己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
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
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
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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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
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
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
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
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
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己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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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
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③简化处理方法选择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
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各。
       ④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
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以账龄为特征的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
险。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对照表
根据应收账款在预计还款期内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确定,并就前瞻性估计进行调整。观察
所得的历史违约率于每个报告日期进行更新,并对前瞻性估算的变动进行分析。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
收益。
       9、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
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
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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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
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0、 应收款项(适用于 2018 年度)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
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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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
品、委托加工物资、在途材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
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
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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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
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
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
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
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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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
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
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
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
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
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
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
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
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
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
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
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7。
    13、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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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
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4                   5                   23.75
办公设备                           3                   5                   31.67
其他设备                           3                   5                   31.67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7。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 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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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
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4、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7。
    15、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为软件。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备注
    软件                        3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7。
    16、 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
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
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
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
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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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7、 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
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
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 项目。
    (2) 短期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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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仅涉及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 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 收入
    (1) 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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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
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收入:1)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
户或客户自行提货,获取客户的签收回单或客户确认的收货信息;2)产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
已确定或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3)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1、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会计政策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
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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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
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
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
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3、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
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
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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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
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
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
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
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
调整。
    (1)   判断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
的判断,比如,有关收入确认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的判断、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分类的判断、
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金融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金融资产转让中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的
判断等。
    (2)   估计的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
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公司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
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适用所得税税
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未来期间实际产生
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4)   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应收款项无
法收回时需要确认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
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坏账准备金额。
    (5)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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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金额确认。该等估计系按照现时时彩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
作出。
    (6)   固定资产的残值和使用年限及减值
    本公司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在每个报告日评估各项固定资产的残值和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的残值及使用年限需要作出会计估计及判断。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残值时,本公
司充分考虑到在销售市场或废旧资产处置市场的处置收入及行业惯例。在确定使用年限时,
首先考虑资产可以有效使用的年限。此外,本公司还考虑业务发展、公司经营策略、技术更
新及对使用资产的法律或其他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按税前折现率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
有关的特定风险。如果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改变期间的固定
资产的账面价值。
    25、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已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
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
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具投资,
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计提
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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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6、13(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注:根据财政部、国务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本公司原适用 17%税率的调整为 16%。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今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
调整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示深圳市 2016 年第
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的文件,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证书编号:GR201644201289),有效期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985 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和
国税函[2009]20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本公司报告期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                                           652,971,082.82         516,568,165.99
其他业务                                             2,633,395.20            1,900,547.11
合计                                               655,604,478.02         518,468,713.10
       2、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车船使用税                                                                        4,320.00
城建税                                                                       1,990,070.36
教育费附加                                                                      852,887.31

                                              29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地方教育费附加                                                                568,591.54
印花税                                                                        302,219.99
环保税                                                                           2,609.60
合计                                                                         3,720,698.80
       注 1:各税种的计缴标准详见“四、税项”。
       3、 销售费用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职工薪酬                                                                     5,197,075.52
运输及货运代理费                                                             1,714,432.26
业务招待费                                                                    732,105.48
办公费差旅费                                                                  759,415.47
折旧费                                                                           6,169.51
其他                                                                         2,933,888.17
合计                                                                        11,343,086.41
       4、 管理费用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职工薪酬                                                                     7,536,037.77
折旧及摊销                                                                   2,433,135.75
租赁费                                                                       1,269,990.55
办公费差旅费                                                                 1,289,252.26
中介咨询服务费用                                                              446,960.08
物料消耗                                                                     2,124,995.27
业务招待费                                                                    194,363.61
其他                                                                         3,273,050.44
合计                                                                        18,567,785.73
       5、 研发费用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职工薪酬                                                                     4,438,151.87
物料消耗                                                                    18,146,446.43
折旧费用                                                                      382,297.86
其他                                                                         6,038,993.79
合计                                                                        29,005,889.95


                                          30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6、 财务费用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利息支出                                                                        3,162,113.04
减:利息收入                                                                     376,367.56
汇兑净损益                                                                        -89,590.31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                                                             178,376.02
合计                                                                            2,874,531.19
       7、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存货跌价损失                                                                   19,314,467.24
合计                                                                           19,314,467.24
       8、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坏账损失                                                                       -4,915,178.48
合计                                                                           -4,915,178.48
       9、 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711,844.32
合计                                                                            2,711,844.32
       (2)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与资产/收益相
                          项目                          2019 年 5 月 31 日
                                                                                   关
                                                           (过渡期)
两化融合项目资助                                                 131,192.67      与资产相关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17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款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资助                 1,059,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供电局电费补助                                                56,401.95      与收益相关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稳定增长提效应奖励                   5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18 年百十五企业资助类项目资助款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12 月社保稳岗补贴                      48,299.70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 项专利补贴                                   6,950.00      与收益相关



                                               31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稳定增长提效应奖励                3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小计                                                         2,711,844.32

       10、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其他                                                                           15,319.00
合计                                                                           15,319.00
       11、 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罚款支出                                                                           50.00
合计                                                                               50.00
       12、 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过渡期)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6,410,960.29
递延所得税费用                                                                -415,093.93
合计                                                                         5,995,866.36
       六、 或有事项
       无。
       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无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八、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无重要的其他重要事项。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延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延灶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志华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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