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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6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调整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方案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调整本次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事项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02 月 14 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对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锁定期安排进行的调整,上述
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调整,更符合目前公司和资本市场的需
求,发行方案合理且更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履行决策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章新蓉、袁林、冯文杰

                                                       2020 年 0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