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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2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子
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或“原告”)因与重庆理
想智造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
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存在定作合同纠纷或票据付款纠纷,蓝黛变速器分别向重庆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子公司于近日陆续收
到上述法院分别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渝 0109 民初 1618 号、
(2020)渝 01 民初 169 号、(2020)渝 01 民初 170 号、(2020)渝 01 民初 171 号)。
另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0)渝 0120
民初 1727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文件。

    现将本次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理想智造汽车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定作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33,550.53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
以 133,550.53 元为本金,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损失 65,061.31 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7 年,原告与被告签订《服务价格协议(售后服务件)》,约定由被告向原告
定制变速器壳体、端盖密封垫等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被告按照月度发货数量按贰个
月滚动付款结算。

    自 2017 年起,因被告经营原因,不断出现逾期付款,进而根本违约,导致双
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截止 2018 年 12 月 21 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 133,550.53 元,
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金额 65,061.31 元。因被告根本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必将导致原告为被告准备的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全部损失。

    (二)案件二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定作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986,698.89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
失从 2019 年 07 月 0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
浮 5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损失 1,351,980.69 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4 年 10 月 15 日,蓝黛传动与被告签订《汽车零部件和材料采购通则》,约
定由被告向蓝黛传动定制变速器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以当月库房实际耗用量和现行
采购价格挂账。2015 年底,蓝黛传动、原告与被告三方共同协商确定,由原告继续
向被告供应变速器总成等汽车零部件,由原告与被告签订价格协议,按照蓝黛传动
与被告签订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采购通则》继续履行合同。

    自 2017 年起,因被告经营原因,不断出现逾期付款,进而根本违约,导致合
同无法继续履行。截止 2019 年 06 月 30 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 5,831,311.52 元。截
止 2019 年 11 月 27 日,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 4,986,698.89 元,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
件金额 1,351,980.69 元。因被告根本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将导致原告
为被告准备的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全部损失。
    (三)案件三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未兑付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5,630,000.00 元
及资金占用损失(其中,1,126,000.00 元从 2019 年 06 月 01 日起计算,1,689,000.00
元从 2019 年 09 月 01 日起计算,2,815,000.00 元从 2019 年 11 月 01 日起计算,均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
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04 日期间,原告先后收到以被告为承兑人
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四张,金额共计 5,630,000.00 元。因被告原因超期未兑付,被
告与原告于 2019 年 05 月 21 日签订《兑付协议》,约定被告于 2019 年 05 月 31 日
前支付原告 1,126,000.00 元,于 2019 年 08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 1,689,000.00 元,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 2,815,000.00 元。截至目前,被告仍然未向原告支付
上述款项。

    (四)案件四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定作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202,042.50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其中,
1,350,082.29 元的资金占用损失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余款 851,960.21 元从 2019
年 11 月 01 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
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损失 997,355.11 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6 年起,原告与被告签订《变速器售后零部件价格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
告定制变速器壳体、输入轴等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以当月库房实际耗用量和现行采
购价格挂账。

    自 2017 年起,因被告经营原因,不断出现逾期付款,进而根本违约,导致双
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 1,350,082.29 元。
截止 2019 年 10 月 29 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增至 2,202,042.50 元,库存未使用产品
及备件金额 997,355.11 元。因被告根本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将导致原
告为被告准备的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全部损失。

    (五)案件五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德顺辉佳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加工费 892,564.43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 892,564.43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04 月 30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 2019 年 08 月 19
日;自 2019 年 08 月 20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0 年 03 月 20 日,资金占用利息暂计
33,683.90 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6 年 10 月,原告与被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由被告向原告提供各类同步器
等组件毛坯、原材料进行加工,并由被告派驻技术人员在原告工厂内进行指导及监
督,原告加工完成后再将产品交付给被告。2016 年至 2017 年期间,被告将齿轮、
轴和同步器等组件产品的毛坯及原料运送至原告的工厂,再由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
进行开发及加工,加工完成后,原告即将各类编码的齿轮、输出轴、中间轴等组件
产品交付给被告,双方之间成立委托加工合同关系。截至 2019 年 04 月 30 日,被
告已累计欠付原告加工费 892,564.43 元。
       二、判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若公
司后期取得相关新增诉讼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于 2019 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中上述客户所对
应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资产类别进行了
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净利润将产生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因上述
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估计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后续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相关项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案
件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2、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