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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文杰)2020-04-28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文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按时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10 次,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 4 次,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5 次,委托独立董事章新蓉女士代为出席会
议 1 次。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各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赋予的职责,就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19 年度发表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 年 01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于 2019 年 01 月 23 日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2、2019 年 03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
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以及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04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审计机构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标的公司相关补充审计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公司相应更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04 月 09 日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19 年 0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子公司向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偿还
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08 月 29 日对公司子公司向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偿还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19 年 09 月 1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向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公
司子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10 月 13 日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7、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公
司孙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拟为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12 月 09 日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并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监高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
控制体系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特别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对所在行业了解情况,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共同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为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献
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时
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情况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关注
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根据主营
业务变化进行组织架构调整以及公司向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划转传动零部件业
务相关资产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和参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结合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公平对待所
有投资者;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公司,增加公司信
息披露透明度。

    3、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等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提高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wjfeng_only@sina.com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冯文杰

                                                  2020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