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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33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于
2020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07 月 0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19 年 05 月 0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财政部于 2019 年 0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
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改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务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
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
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
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
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
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对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执行日之间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01 月 01 日之
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
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
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修订后准则的适用范围;

    (2)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订后准则不再要求区分债
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合并作为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反映。相应地,修订
后准则也不再要求债务人评估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3)修订后准则新增分组披露的要求,将对债务重组的信息分解程度要求更
高,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的要求,对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
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01 月 0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
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 年 0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
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均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