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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林)2020-04-28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 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10 次,其中现场出席
会议 4 次,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6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相关材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董事从业经历,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均履
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
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赋予的职责,就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19 年度发表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 年 01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于 2019 年 01 月 23 日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2、2019 年 03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
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以及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04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审计机构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标的公司相关补充审计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公司相应更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04 月 09 日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19 年 0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子公司向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偿还
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08 月 29 日对公司子公司向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偿还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19 年 09 月 1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向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公
司子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10 月 13 日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7、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公
司孙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拟为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9 年 12 月 09 日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同
时充分利用自身法律专长,结合监管机构最新的审核理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重大事项从法律理论和应用实践方面给予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情况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委员会的各项
工作,召集和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提出建议;根据董事会授权,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定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切实履行了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 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审阅公司定
期报告,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及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审核,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工作进行监督,
对拟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专业背景进行考察;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沟通,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监督和
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规范运作
意识;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在与相关人员充
分沟通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运用专业知识发
表专业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
平等获得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密切关注中国资
本市场的最新动态,向公司传达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方面的最新要求,以督促公司遵守最新的监管要求,切实有效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3、坚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ylin_only@sina.com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袁林

                                                  2020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