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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2020-05-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
                            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黛传动”或“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本独立财务顾
问经审慎核查出具本次交易的持续督导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出具的持续督导报告是依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方提供的资料,本次交易各方已向
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
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蓝黛传
                         指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动
标的公司、台冠科技       指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晟方投资                 指   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台冠科技控股股东
中远智投                 指   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台冠科技股东
元橙投资                 指   宁波元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冠科技股东
瑞炜投资                 指   深圳前海瑞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台冠科技股东
                              蓝黛传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暨关联交易事项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台冠科技89.6765%的股权(8,316.3158万元出资额)
                              晟方投资、中远智投、元橙投资、瑞炜投资、潘尚锋、
                              骆赛枝、陈海君、赵仁铜、吴钦益、魏平、王声共、项
                              延灶、林成格、卓剑、郑少敏、郑钦豹、胡若舒、王
交易对方                 指
                              成、李小琴、杨新华、吕冰、沈晓红、郑加凯、郑定宇
                              慧、项欢娥、王显东、荆轶、苏衍魁、石伟、傅银康、
                              王志勇、潘成羽、喻惠芳共33名台冠科技股东
                              晟方投资、中远智投、潘尚锋、骆赛枝、陈海君、赵仁
业绩补偿方、业绩承诺方   指
                              铜、吴钦益、王声共、项延灶、林成格、郑钦豹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及
                              2021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承诺净利润               指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9,000万元
                              及10,000万元。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出售方及深圳
《购买资产协议》         指   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业绩承诺补偿
《盈利补偿协议》         指
                              方关于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
民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及实施情况

     1、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蓝黛传动拟向台冠科技股东晟方投资、中远智投、潘尚锋、骆赛枝、陈海
君、赵仁铜、吴钦益、元橙投资、魏平、王声共、瑞炜投资、项延灶、林成格、
卓剑、郑少敏、郑钦豹、王成、胡若舒、李小琴、杨新华、吕冰、沈晓红、郑加
凯、郑定宇慧、项欢娥、王显东、荆轶、苏衍魁、石伟、傅银康、王志勇、潘成
羽 、 喻 惠 芳 共 33 名 交 易 对 方 以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的 方 式 购 买 台 冠 科 技
89.6765%的股权(8,316.3158 万元出资额),并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02 月 14 日发布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规定,将原定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的发行方案修订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2、标的资产过户与交割情况

   (1)拟购买资产过户及交付情况

     2019 年 05 月 20 日,台冠科技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
案)通知书》(编号:21903018669),33 名交易对方已将其持有的台冠科技
89.6765%股权过户至蓝黛传动名下,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
理完毕。本次交易后,蓝黛传动持有台冠科技 99.6765%股权,台冠科技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台冠科技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 年 05 月 21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9〕18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9 年 05 月 21 日止,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等
33 名交易对方已分别将持有的台冠科技股权过户给公司,公司向深圳市中远智投
控股有限公司等 14 名股东发行 60,230,197 股公司股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实施完毕后,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1,481,597.00 元,股本为人
民币 481,481,597.00 元。

    2019 年 05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确认公司向深圳市中远智
投控股有限公司等 14 名股东增发公司股份数量为 60,230,197 股。该部分股份于
2019 年 06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尚未按照《购买资产协议》之规定向
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向不超过35名(含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尚未实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蓝黛传动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标的公司工商变更、上市公司验资、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登记等事宜,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已切实
履行或正在履行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60,230,197股人民币普通股已完
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工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
尚未实施。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1)法定限售期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交易对方取得股份对价
的 14 名交易对方(中远智投、潘尚锋、晟方投资、骆赛枝、陈海君、赵仁铜、吴
钦益、王声共、项延灶、林成格、郑钦豹、魏平、郑少敏、王志勇)均承诺自其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蓝黛传动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
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前述股份。
    (2)业绩补偿方的限售期

    业绩补偿方(即晟方投资、中远智投、潘尚锋、骆赛枝、陈海君、赵仁铜、
吴钦益、王声共、项延灶、林成格、郑钦豹)除了需遵守上述法定限售期的规定
外,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蓝黛传动股份将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
分别为:

    1)在台冠科技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披露后,
并且已经履行完毕 2018 年度、2019 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业绩
补偿方各自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40%扣除其届时应补偿股份数
量(如有)后的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

    2)在台冠科技 2020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披露后,并且已经履
行完毕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有)后,业绩
补偿方各自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扣除其届时应补偿股份数
量(如有)后的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

    3)在台冠科技 2021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披露后,并且已经履
行完毕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应当履行的补偿义务(如
有)后,业绩补偿方各自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扣除其届时应
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后的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由于蓝黛传动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
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若前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与
证券监管机构的新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其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若交易对方成为蓝黛传动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的,或者交易对方所持股份
超过蓝黛传动总股本 5%的,则参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不存在违
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2、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方及业绩承诺的金额、期限

    根据蓝黛传动与本次交易对方及台冠科技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公司
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中,台冠科技业绩承诺方为浙
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潘尚锋、骆赛枝、陈海
君、赵仁铜、吴钦益、王声共、项延灶、林成格、郑钦豹。业绩承诺方承诺台冠
科技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9,000.00 万
元和 10,000.00 万元。

    (2)业绩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台冠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业绩补偿方应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在业绩补偿方需
补偿金额内,优先采用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1)股份补偿

    当期承诺期满时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作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价格

    2)现金补偿

    当期承诺期满时需补偿的现金数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数=(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的
股票发行价格

    如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上市公司收到《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全部
股份补偿/现金补偿之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
业绩补偿方实际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除权调整;如上市公司在
上述期间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部分
(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金额为准),应随之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各方确认:业绩补偿方各自补偿额以业绩补偿方各自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
现金对价加业绩补偿方在业绩补偿期内获得的现金股利的总和扣除业绩补偿方各
自在本次交易中应承担的税金后的金额为限(即:业绩补偿方各方补偿额≤业绩
补偿方各自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业绩补偿方在业绩补偿期内获得的现
金股利-业绩补偿方各自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应承担的税金)。

    (3)台冠科技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于 2020 年 04 月 25 日出具的台冠科技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川
华信审(2020)第 0030-001 号)及于同日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0) 第 0261 号),2019 年度,台冠科技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19.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度      实际数      承诺数        差额      完成率    补偿金额

扣除非经常性   2018年度    8,186.67    7,000.00   +1,186.67   116.95%      不适用
损益后归属于
               2019年度    7,419.88    8,000.00     -580.12    92.75%      不适用
母公司股东的
                累积      15,606.55   15,000.00    +606.55    104.04%      不适用
净利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9 年度,台冠科技业绩承诺金额为 8,000 万
元,业绩实现金额为 7,419.88 万元,占承诺业绩的 92.75%,2019 年度台冠科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利润数;2018 年、2019 年,台冠科技
业绩承诺累积金额合计为 15,000 万元,台冠科技业绩累积实现金额合计为
15,606.55 万元,占承诺业绩的 104.04%,截至 2019 年末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
绩补偿。

    3、其他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保障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切实履行的承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障公司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晟方投资、中远智投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除潘尚锋之外的台冠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吴钦益、林成格、郑钦豹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竞业禁止的承诺》,项延灶、吴钦益、陈海君、骆赛枝、
晟方投资及中远智投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潘尚锋出具了《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承诺对象未发生违反
承诺的事项和行为。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2019 年,虽然公司新增触摸屏及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且通过并购重组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台冠科技触控显示业务于报告期给公司带来良好业绩,但
受中国汽车产业经营环境变化剧烈、下游汽车销售市场持续下滑等多方面因素影
响,公司动力传动业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报告期
内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13,646.42 万 元 , 同 比 增 加 31.05% ; 营 业 利 润 -
20,249.77 万元,同比下降 1,973.74%;利润总额-20,348.91 万元,同比下降
2,322.60% ;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4,916.96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5,495.93%。

    1、动力传动业务

    公司深度挖掘、开发、培育中高端客户,积极推进市场拓展工作。通过不断
提升产品品质、精细化的营销管理和优质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深化与现
有客户的战略合作。2019 年,公司充分利用合资企业国产供应链调整国产替代力
度加大的历史机遇,主动出击,通过介入合资企业新产品研发项目,打入优质客
户供应链体系,公司客户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以国内自主品牌配套为主,
逐步发展成吉利汽车、丰田汽车、上汽五菱、小康股份、比亚迪、赛帕汽车、南
京邦奇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动力传动部件供应商。随着研发实力的增强,
公司未来目标客户群也逐步向中高端客户战略转移,不断提升公司动力传动汽车
变速器总成及零部件、发动机平衡轴总成及零部件、压铸件等产品市场竞争力和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触控显示业务

    台冠科技于 2019 年 06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
过本次重组,公司顺应汽车产业智能化和功能多样化发展方向,将前景广阔、竞
争优势突出的触摸屏及触控显示业务置入上市公司,从而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现有
的业务结构,推动公司双主业的协同发展;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子公司重庆台冠
“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加快推动触控显示业务细分领
域业务发展,产品定位于满足高端客户需求的能力,报告期完成了厂房构建、人
员招聘、技术研发、供应链建立等工作,并陆续通过了亚马逊、京东方等终端客
户的供应商准入审核,项目已于 2019 年末投入生产,该项目建设将实现公司显示
模组、触摸屏及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的全产品生产模式。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
业务范围延伸,实现双主业运营,资产和收入规模实现了增长。本次重组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
权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保证了全体股东对公司决策事项的参
与权和表决权,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进
行了回避。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同时通过聘请律师现场见证
保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会议决议的合法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选举产生董事,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确保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保障全体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发挥专业作用。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报
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活动,勤勉尽责。公司独立董事能够
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其财务、法律、行业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
决策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对
重大及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选举产生监事,规范公司监事会运作,确保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证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收购等重大事项及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
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立、
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公司控股股
东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
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
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实行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意识,充分进行约束与激励,提升公司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薪酬情况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相关利益者的合
法权益,积极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加强与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公司、
股东、员工和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向股东披露相关信息,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障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同时公司还通过包括机构
投资者现场来访接待参观、召开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的建设、投
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及电话专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及时
解答投资者的疑问,保证了与中小投资者信息沟通的畅通和公平性,提高了公司
透明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
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并通过不断的梳理和优化,形成了
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019 年 04 月 30 日,上市公司就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事项更新了重组报告
书,并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02 月 14 日发布修订后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
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02 月 26 日发布《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公告》,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发行
方案的议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履行或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除上述已披
露的差异外,无实际实施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差异的其他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9 年度持续督
导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宣扬                         刘向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