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及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2020-07-21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5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及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
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重庆北齿蓝黛汽
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齿蓝黛”)因与其部分客户存在票据付款和/
或定作合同纠纷,前期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主体(原
告、被告)、诉讼请求、诉讼事实和理由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4
月02日、2020年04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4)、《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近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就子公司北齿蓝黛与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凯特动力”)合同纠纷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上述子公司蓝黛变速器、
北齿蓝黛就与部分客户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定作合同纠纷陆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相关案件受理通知书/民事调解书。

    现将前期诉讼进展情况及近期新增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北齿蓝黛就与客户凯特动力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市渝北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近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调解书》((2020)渝0112民初7782
号)。调解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凯特动力于2020年12月30日内支付原告北齿蓝黛货款5,583,629.06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5,583,629.06元为基数,从2020年03月24日起参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本案案件受理费52,697元,减半收取26,348.50元,由被告凯特动力负担
(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内支付原告);

    3、原告北齿蓝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案件一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提起诉讼法院及案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渝 0112 民初 11469 号)

    3、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定作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损失 146,789.25 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6 年起,原告与被告多次签订《变速器售后零部件价格协议》,约定由
被告向原告定制变速器总成等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被告以当月库房实际入库量和
现行各件价格挂账,接受与挂账金额对应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
票月份起滚动三个月满后结算货款,货款支付方式为现汇或承兑汇票。

    自 2017 年起,因力帆汽车整体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 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
续履行,导致原告为被告准备的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金额 146,789.25 元
全部损失。

    5、判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二)本次案件二诉讼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北齿蓝黛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提起诉讼法院及案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渝 0112 民初 9779 号)

    3、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定作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028,838.68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其中
648,855.81 元的资金占用损失从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余下 379,982.87
元的资金占用损失从 2019 年 03 月 0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损失 75,700.36 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6 年 01 月起,原告按照被告技术要求向被告制作供应变速器总成等汽
车零部件,双方按照签订的《零部件价格协议(总成件)》约定结算、支货款。
自 2017 年起,因被告经营原因,不断出现逾期付款,进而根本违约,导致双方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 648,855.81
元。截止 2019 年 02 月 28 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增至 1,028,838.68 元,库存未
使用产品及备件金额 75,700.36 元。因被告根本违约,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必将导致原告为被告准备的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全部损失。

    5、判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本次案件三诉讼及调解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提起诉讼法院及案号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鄂 0691 民特 98 号)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
以133,550.53元为本金,从2019年01月0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损失 36,960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3.5 万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2018 年 04 月 12 日,被告与原告签订《汽车/发动机零部件采购合同》约定,
由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生产并提供产品,被告按双方确定的价格协议及实际供货
量向原告结算货款。签订合同后,原告按合同约定陆续向被告供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共计 300 万元未支付。截止 2019 年 07 月 31
日,被告库存未使用产品及备件金额 36,960 元。因被告根本违约,致使合同无
法继续履行,必将导致原告为被告准备的库存未使用专供产品及备件全部损失。

    《汽车/发动机零部件采购合同》第 12.6 条约定,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
守约方采取诉讼、仲裁等途径主张合法债权时,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由违约方承担。

    5、案件调解情况

    经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蓝黛变速器
就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洋汽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达
成调解协议,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裁定书》
((2020)鄂 0691 民特 98 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蓝黛变速器与美洋汽车经对账确认,针对蓝黛变速器已开票部分,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美洋汽车欠货款 3,000,000.00 元;

    (2)美洋汽车于 2020 年 07 月 25 日前支付蓝黛变速器货款 300,000.00 元,
2020 年 08 月 25 日前支付蓝黛变速器货款 600,000.00 元,2020 年 09 月 25 日前
支付货款 900,000.00 元,2020 年 10 月 25 日前支付货款 1,200,000.00 元;

     (3)若美洋汽车未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货款,蓝黛
变速器有权要求美洋汽车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货款并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未付货
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即从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货款付清时止);

     (4)蓝黛变速器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若
公司后期取得相关新增诉讼文件或诉讼进展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中上述客户所对应的各类
存货、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
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已计提了相应的损失准备。公司子公司所涉与美洋汽车、凯
特动力纠纷案相关人民法院虽作出调解或裁定,但案件目前尚未执行,具体执行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而本次案件一、案件二诉讼事项尚在审理中,暂无法准确
估计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后续公司将根
据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相
关项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其他说明

     2019 年度,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受汽车行业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影
响, 国内汽车行业下滑趋势严重,公司子公司部分客户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公
司存在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无法收回、备件损失等风险,公司子公司
于本年陆续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关于子
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子公司
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及本公告具体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相关人民法院共受理公司子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共计11件(包含本次诉讼事
项在内),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的标的额合计约为3,909.59万元及相
关资金占用损失。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2、民事调解书及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