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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对公司提
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决策程序等的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冯文杰、张耕、陈耿

                                               2021 年 07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