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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11-19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统称“核查对象”)
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
查询确认,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相关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2021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期间,公司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结余数量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备注
                                 买入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股)

                董事、副总经理
 1     丁家海                               -         54,700   314,100
                  兼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董事
 2     卞卫芹                               -         28,500    85,500
                    会秘书
 3     邱华明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         77,200         -

 4     何忠瑞   核心管理人员            7,900         20,500      500

 5     陈代俭    核心技术人员         390,700        390,700         -

 6     刘冬发    核心技术人员           7,500         41,300     3,000

 7     徐继特    核心技术人员           9,000         15,500         -

 8     陈永妙   核心管理人员           29,600         24,800     4,800

 9      钟英    核心管理人员            7,100          7,100         -

 10    张伊林    核心业务人员           5,900          5,900         -

 11    马勤亮    核心技术人员          28,600         13,200    15,400

 12     江游     核心管理人员           2,000          8,000         -

 13    胡伶莉    核心技术人员               -           400          -

 14     刘利     核心管理人员               -         31,800      200

 15    熊天春    核心业务人员         254,600        334,700         -

 16    温小健    核心技术人员          93,300         59,300    38,000

 17    徐开先    核心业务人员         191,900        244,600         -

 18    刘润英    核心业务人员           6,900          2,900     4,000

 19    王良伟    核心管理人员               -         10,000         -

 20     蓝雄     核心技术人员           8,900          8,900         -

 21    毛小虎    核心技术人员           4,000          8,700         -

 22    苏晓丹    核心技术人员           3,900          1,600     2,300

 23    孙柏军    核心业务人员          33,200         17,600    18,600

 24    李崇标    核心管理人员          18,500         18,500         -

 25    王喜见    核心技术人员           1,900          1,300      600
  26      钟维华      核心技术人员     3,000          3,000         -

  27      陈胜旭      核心业务人员     3,100          3,100         -

  28       赵旺       核心技术人员     5,500          5,500         -

  29      刘雪军      核心管理人员    11,000          5,000    10,000

  30      王国建      核心技术人员     6,000         16,000     3,000

  31       田娜       核心管理人员     1,700          1,700         -

  32      孙建明   核心业务人员        2,000          2,000         -


       经公司核查:

       1、除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以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家海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卞卫芹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自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5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20-114),公告称上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上述
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经
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发生于其
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时间前,且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其未在内幕
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有 30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经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
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
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
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
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在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
划相关公告前,已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
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
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