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或“我局”)下达的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4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一)”),公司董事长朱堂福、总经理朱俊翰、
财务总监丁家海收到重庆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朱堂福、朱俊
翰、丁家海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1】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二)”),
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一)及《决定书》(二)的主要内容

    蓝黛科技,朱堂福、朱俊翰、丁家海

    (一)经查,蓝黛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1、财务核算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不规范,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资产长期挂账未
处置,导致少计提折旧。二是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规范,存在跨期计提年终奖金情
形。三是存货核算不规范,部分存货发出计价不准确,导致期末存货结存金额出现
红字的情况;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错误,导致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四是部分
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五是预付账款核算不规范,未对部分长
期挂账的预付账款进行清理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六是部分销售收入存在跨期确认
的问题。上述问题合计导致虚增公司 2020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62 万元。

    2、内部控制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盘点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在盘点时充分关注资产状态、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等。二是员工借款管理不规范,部分员工借款未签订合同且借款金额、期
限等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部分员工借支大额备用金未及时报销。三是资金管理不
规范,部分对外付款与协议约定不一致;月度银行未达账项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四是收入确认单据不规范,部分销售商品的客户签收单未签署日期。五是用
章管理不规范,个别子公司用章登记台账不完整,用章审批权限不清晰且未严格执
行审批程序。

    3、信息披露问题

    经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未完整披露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电
子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披露不准确;将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错误列报在合同负债中;披
露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固定资产卡片账不一致。

    4、公司治理问题

    公司未按照 2019 年修订《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 号)等规定,及时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进行修订和补充。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
29 号)第八十八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针对蓝黛科技

    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公司要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切实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及
时修订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针对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应当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九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朱堂福、朱俊翰、丁家海三人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证监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
大厦 16 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
思公司在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
吸取教训、认真总结,根据重庆证监局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会
计核算,切实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及时修订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提升
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