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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拟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
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
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9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修订前: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修订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5 个月、27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修订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前授予,预留部分解除限
售安排与首次授予的一致,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
期解除限售;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修订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5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7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5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7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50%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司、公司动力传动
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各事业部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8,000 万元;
                   第一个解除
                                2、2021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限售期
                                3、2021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16,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5,000 万元;
                                2、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3、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1,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
 首次授予的限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限售期
 制性股票及在                   1、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3,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
日(含)前授予                  万元;
 的预留限制性                   3、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股票                       37,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   2、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
                     限售期     3、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3,000 万元。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1、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73,000 万元;
                                2、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3、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5,000 万元;
                                2、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3、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1,000 万元。
                   第一个解除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限售期
                                1、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3,000 万元;
                                2、2021 年至 2022 年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
                                元;
在 2021 年 12                   3、2021 年至 2022 年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7,000
月 31 日(不含)                万元。
后授予的预留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限制性股票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2、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
                                3、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3,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限售期
                                1、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73,000 万元;
                                2、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3、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各考核年度均包含3个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对应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
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考核目标;若激励对象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员工,则
以各年度公司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目标;若激励对象归属于各事业部
或事业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则以各年度其所归属的事业部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作
为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触控显示事业部中有当期业绩水平未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则相关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司、公司动力传动
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各事业部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5,000 万元;
                    2、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1,000 万元。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1、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3,000 万元;
                    2、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3、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7,000 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考核当年净利润
                      1、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2、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净利润不低于 23,000 万元。
                      (二)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
                      1、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73,000 万元;
                      2、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3、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各考核年度均包含3个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对应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
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考核目标;若激励对象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员工,则
以各年度公司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目标;若激励对象归属于各事业部
或事业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则以各年度其所归属的事业部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作
为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触控显示事业部中有当期业绩水平未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则相关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


       5、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
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 2,480.85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
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授予,则 2021 年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480.85         120.60         1,385.14           671.90          303.22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
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修订后: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费用总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日的收盘数据测算限制性
股票的公允价值,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 3,948.50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
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2021 年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3,948.50         204.74         2,456.84          1,140.68         146.24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保持一
致。同时,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制
订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并对《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更新后的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
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