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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12-14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耕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耕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
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
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网站和报刊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
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andai Technology Group   Corp., Ltd.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证券代码:002765
    法定代表人:朱堂福
    董事会秘书:卞卫芹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
    联系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政编码:402760
    电子邮箱:landai@cqld.com
    公司网址:www.cqld.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4)。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耕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耕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5年
07月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兼任重庆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耕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曾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系副主任、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及知识产权学院副院
长,曾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本
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共两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2月24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9:00-11:3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以下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
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系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
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
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
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
    收件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政编码:40276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对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定进行审核。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耕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蓝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
议案 1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议案 2   法(修订稿)>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委托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