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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对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
料、实施情况、决策程序等的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牛学喜先生、王鑫先生、廖文军先生的
提名是在充分审阅、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职业经历等综合情况
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资质和能力。

    经审阅公司增补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等材料,董事候
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上述被提名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增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牛
学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本次提名是在充分审阅、了解上述被提名
人的身份、教育背景、专业素养、职业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所必需的经验、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上述人
员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牛学喜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牛学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任
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重庆黛荣传动机械
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
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
联交易占公司相关业务的比例较小,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
的依赖。2021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为报
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对部分业务进行了外协等调整,且公司与关
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初步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
计,因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为了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并根据所处行业
的薪酬水平、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要求,以
及结合 2021 年度公司薪酬标准来确定的,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
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并经董事会审议,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冯文杰、张耕、陈耿
                                              2022 年 0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