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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
案审慎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年06月24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
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06 月 24 日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
【此页无正文,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杰                   张 耕                            陈 耿




                                                 2022 年 0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