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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不存在异议。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
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康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康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专项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审计委托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3 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
围,与康华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09 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 22 层 1.2.3 区

    (5)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6)人员信息:2022 年末合伙人为 22 人,2022 年末注册会计师为 88 人,2022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12 人。

    (7)业务资质:康华事务所取得了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格(证书编号:50030002),2020 年进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8)历史沿革:1985 年 06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成立,隶属于重庆市审计局;
1999 年 07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改制成立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 09 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康华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
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目前康华事务所业务
遍及全国和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2021 年在全国 9,000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
评价排名 49 位,曾荣获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颁发的“全国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等众多荣誉称号。

    转制后的康华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
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康华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
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
等多个专业委员,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
务。

    (9)业务信息:康华事务所 2022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7,753.45 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724.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5.05 万元,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康华事务所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8,000 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康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康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良辉,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康华事务所执
业,吴良辉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从业经历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曾于 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信莉,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 5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 4 月开始在康华事务所执业,2023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邓显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今
在康华事务所工作,有 22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
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良辉曾于 2021 年 12 月受到重庆证监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
理措施,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本公司 2020 年年报审
  1      吴良辉     2021.12.7   行政监管措施   重庆证监局
                                                            计项目被采取监管谈话

      3、独立性

      康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康华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
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康华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康华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
验、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资料的审查和分析,并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认为,康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康华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由康华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事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资料,资料详实,
有助于公司董事会科学、理性地作出决策。经核查认为,康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专业素质,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正、公允地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康华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职业素质,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和各专项审计执业过程中,能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
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为公司建立、完善和执行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
作用。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0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续聘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康华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和执业证
照。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