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3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深圳市索
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实业)以整体变更设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
肖行亦、萧行杰、李贤彩等共 48 位个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领取注册号为 440306102775279 号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78 号大冲商务中心 1 栋 2 号楼(B 座)28 楼。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行亦。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本公司行业性质:汽车零配件及配件制造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收录(放)音机、车载 CD、车载 VCD、车载 DVD(含
GPS)液晶显示屏一体机的生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
术开发、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
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本公司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车载信息终端的生产和销售。
(三)公司历史沿革
2010 年 10 月 5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决议,将索菱实业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02,480,158.84 元按 1:0.9758 的比例折为股本 100,000,000.00
元。
2010 年 11 月 15 日,乐星、王艳斌、张富国等 11 位新增自然人股东以货币
资金出资人民币 234,08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76,000.00
元,其余人民币 58,08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176,000.00
元。
2010 年 12 月 2 日,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商盈通
投资有限公司和朱筠笙、陈思妙、姚静坤等共 20 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人
民币 90,617,216.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7,824,000.00 元,
其余人民币 72,793,21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变更为 118,000,000.00
元。
2011 年 7 月 12 日,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商盈通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孙伟琦、朱筠笙两位自然人股东
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102,543,096.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9,209,301.00 元,其余人民币 83,333,79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变更
为人民币 137,209,301.00 元。
2011 年 10 月,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 430.8568 万股以 2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6.1987
万股以 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74.9316 万股以 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昌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2
万股以 8.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玉娟;朱刚勇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2 万股以 8.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玉娟;李文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4 万股以 1.64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叶玉娟;本次股权变动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2 年 3 月,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 544 万股以 35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2 年 5 月 9
日,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
更为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5]970
号文),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 4,580 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
更为 183,009,301.00 元。2015 年 6 月 11 日,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7 年 3 月 27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采取定向增发方式发
行 2,786.77 万股,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10,877,007.00 元。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17 年 7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股本 210,877,00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21,754,014.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21,754,014.00 股,详
见报表附注六、31。
(四)主业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股东大会是本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的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是本
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
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8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
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1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
围的变更”。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
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
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 ,任何个人
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能够涵盖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
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
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本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
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
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本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
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
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按所需职能设置的
部门、全资子公司索菱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广
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索菱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投
资有限公司、惠州市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SOLING JAPAN CO.LTD、上海三旗
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龙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
司、上海旗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
有限公司、上海索菱实业有限公司、辽宁索菱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索菱汽车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索菱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确立了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
利机构。
(1)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机构。另
外,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上市公司的证券管理、信息披露、协调
相关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2)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开展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和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
确了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和退出等管理要求和
制度。
4、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质量管理、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有效地履行了各项社会责任。
5、企业文化
公司确定了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培养具有
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员工树立开拓创新的企 业精神,形成
整体团队的向心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6、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设
定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
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提高了资金效益。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物资定价制度》《采购设备及配件
验收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及请购、审批、
验收、付款等程序,堵塞了采购供应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了采购风险。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全面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库房、原料储
存、存货盘点清查等各业务领域和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资产
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执行运作。
9、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信用保证等制度》、《销
售合同、发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及商业票据管理制度》等,明确了业
务谈判、定价、出厂、运输、服务等销售各环节审查审核程序,明确了各
销售岗位职责权限,有效防范了销售风险及票据欺诈。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科技研发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公司从研发立项、可行性研
究报告、成果验收、专利申请、成果保护及保密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 度
和办法,有效规避了研发活动风险。
11、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投资立项、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管理、
工程监理、工程成本、竣工验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
限,形成了严格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
12、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
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
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
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和有效利用。
13、全面预算
公司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各项预算指标的审批、分
解、落实和考核,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方法得当,通过实施预算控制
实现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14、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谈判、审核、保密制度》等管理
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
归档,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有效减少合同管理风险。
15、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通过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及
密级分类、传递范围及形式、职责和权限等。
16、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并建立了《用户管理制度》、《系
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明各子系统责任分工,并保证各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的安全
运行。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人力管理风
险、安全环保风险、生产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存货风险、现金流风险、
销售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17、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确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自 的审批权限 ,规范公司的关联
交易及其披露,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述纳入
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
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
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2)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 产 总 额 0.5%≤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 业 收 入 0.5%≤ 错 报 < 营 业 收 入
总额 1%
(3)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
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
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
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
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
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
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1 个。
重大缺陷 1
财务报告内部控 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
制重大缺陷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股子公司在
2017、2018 年度存在向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个人进行
融资的行为。涉及 融资金额较大,在未经索菱股份正常
内部审核批准流程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独立经办了
上述业务的协议、文件、签章,包括以索菱股份 及其子
公司的名义,内部相互担保、对 外担保,通过保理业务
缺陷描述 向非金融机构融资。由于部分融资款项到期无法按时偿
还,从 2018 年 10 月开始,索菱股份陆续接到相关法院
/仲裁机构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方要求索菱股份还款,
并履行担保协议中约定的合同约定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截至鉴证报告日,索菱股份已收到的诉讼请求 涉及
借款本金 82,022.67 万元 (其中:索菱股份子公司直接
借款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6,500.00 万元。)。
业务领域 财务管理
1、公司将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高
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增强执行力; 公
司已经重新聘任财务总 监及财务管理人员,并 成立专门
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近几年来有关合同文
件、财务凭证、审计工作相关底稿资料进行查阅、核对、
缺陷整改情况/整
梳理;对公司资金、债务、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盘查确
改计划
认,严格把控各个内控节点。2、公司将要求全员加强学
习,提高法律及风险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
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降低制度流程的运行风险,使
内部控制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截至报告基准日是
否
否完成整改
截至报告发出日是
否
否完成整改
重大缺陷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银行收支的会计处理
大缺陷
公司存在重要银行账户未入账或部分业务未入账的
缺陷描述
情形。
业务领域 财务管理
1、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
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
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
缺 陷 整 改 情 况 / 整 改 环节的管 理与控制。 2、公司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
计划 账户,每月应及时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未
达账一般不应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后应逐笔分
析、查找并附说明。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
处理。
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
否
完成整改
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
否
完成整改
重大缺陷 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收入成本的会计核算
大缺陷
因公司部分原核心高管、原核心管理人员因自身原因在同
时期内相继离职,公司存在与原任职人员沟通受阻、财务、
缺陷描述
业务信息和材料交接不完全、未完结事项产生了脱节或者
核心数据丢失等问题。
业务领域 财务管理
发现问题后,公司正在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并加强对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
子公司的管控及内部财务审计、内部经营管理审计。
计划
目前,已聘任了新的财务总监、管理人员和相关财务、
业务人员,重新组织人员梳理、确认收入、成本、费
用等各项流程,加快推进收入、成本、大额往来款项、
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对账、结算、确认等工
作,收集、落实审计工作尚欠缺的财务、业务信息和
资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
疑虑、配合审计工作。
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
否
完成整改
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
否
完成整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
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
措施并进行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
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对于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公司拟采取如下措
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从制度建设方面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
(2)、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
道,督促
子公司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关键风险点进行梳理,加强合规检查与考
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及下属
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部门对
制度的学习,增加检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频次;
(5)、继续加强内控教育,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继续
组织开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质量安全教育,尤其
是要提高风险意识;组织公司及分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将内部控制
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
重要指标之一;
(6)、继续强化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
监督职能,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协助公司部门不断完 善优化内部
控制建设;
(7)、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及其内部控制职能,以加强公司整体管控
能力,完善经营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充实内部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内部
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能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强化内审部门人员配备和制
度建设,全面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8)、公司将明确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以便汇
总后及时全面披露公司重大信息。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