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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家方先生、樊庆峰先生、萧行杰先生、蔡
新辉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先生、仝小民先生的个人学历、任职经历及
其他相关信息,候选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同时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性要求。
   2、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盛家方先生、樊庆峰先生、萧行杰先生、蔡新辉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明先生、仝小民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
三年。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明                   周虎成                    仝小民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