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恩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9-04-17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9 号)核准,公司向华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家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250,000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24.00 元。本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240,000,000 股 增 加 至
271,25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总
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阳
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国恩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国恩股份股票十二个月内不予转让。
同时,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了相关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
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 3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5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9 户。
      4、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份总数       售数量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2 号
                                                            291,667       291,667
                      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3 号
                                                            958,334       958,334
                      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股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12 号
  1                                                         250,000       250,000
         份有限公司   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11 号
                                                           1,291,667     1,291,667
                      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华融分级固利 18 号
                                                            333,332       333,332
                      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青岛城投金
  2      融控股集团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125,000     3,125,000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   泰达宏利基金-浦发银行-泰达宏利
  3      金管理有限   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750 号资产管理计    9,375,000     9,375,000
             公司     划
         国寿安保基
                      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国寿安保
  4      金管理有限                                        12,500,000   12,500,000
                      -民生信托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青岛城阳开
  5                   青岛城阳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25,000     3,125,000
         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                              31,250,000    31,250,000

     说明: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的 1,562,500 股股份处
 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271,250,000 股,本次股份解除限售
 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变动数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      例(%)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25,795,600       46.38    -31,250,000     94,545,600        34.86
股/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94,545,600       34.86             -     94,545,600        34.86
首发后限售股         31,250,000       11.52   -31,250,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145,454,400       53.62    31,250,000     176,704,400        65.14
通股
三、股份总数       271,250,000      100.00              -    271,25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国恩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国恩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恩股份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上述公司股份在解除限售后的变动,应当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和变动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对国恩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