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2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9 年 4 月)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条款)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购本公司的股份:
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
第二十三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的。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司股份的活动。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方式之一进行: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二十五条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条款)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青岛
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青岛市
司会议室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其 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司
他地点。 会议室。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第九十六条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第一款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第一百零七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条增加一款, -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作为第二款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第一百二十 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六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