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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恩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恩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温国山                      联系电话:1376456495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联系电话:188179504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9 年 9 月 7 日
                                                         2019 年上市公司治理新规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及近期违规案例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
                                                           是               不适用
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2
大遗漏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不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关联交易或资金占用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会保险费补缴和被追
                                                         是           不适用
偿损失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住房公积金补缴和被追
                                                         是           不适用
偿损失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实物资产未经评估的
                                                         是           不适用
程序瑕疵问题而造成损失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关于将与先进
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实施相关专利和技术许可给国恩复材       是           不适用
使用及避免同业竞争等事项的承诺
13、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关于再融资股份减持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由于原保荐代表人章刚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委派保荐
                                    代表人杨丹桂自2019年5月27日起接替章刚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履行公告义务;(2)由于原
                                    保荐代表人杨丹桂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
                                    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武
                                    逸飞自2019年9月16日起接替杨丹桂担任公司持续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公司
                                    于2019年9月30日履行公告义务;(3)由于原保荐
                                    代表人黄文雯、武逸飞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
                                    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
                                    人温国山、李圣莹自2019年11月5日起接替黄文雯、
                                    武逸飞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
                                    履行保荐职责。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履行公告义
                                    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因建设阶段的前期办理相
                                  关手续时间较长导致项目进度延缓;此外,该项目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募投项 部分核心设备从国外采购,因国外定制化设备技术
目延期                            参数要求较高,从采购方案规划、进口设备选型,
                                  到签订采购合同、发货运输、进口报关,再到验收
                                  及安装调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采购过

                                        3
程周期较长,导致采购周期超过预期;再则,受全
球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国外设备制造厂商无法保证
设备的正常按期交付,导致该项目整体完成进度延
期。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
至 2021 年 5 月




               保荐代表人:温国山、李圣莹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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