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9: 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名,代 表股份 153,437,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6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153,00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0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仁盈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名,代表股份 437,81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4 名, 所持股份 437,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153,425,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78%;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5,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2591%;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和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 153,315,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 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99%;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5,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1.9975%;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02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153,30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5%; 反对 1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35%;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13%;反对 1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5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153,30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5%; 反对 1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35%;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13%;反对 1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5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 27,315,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2%; 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4468%;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315,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75%;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爱国回避表决,共计持有股份 126,000,000 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153,315,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 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99%;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5,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1.9975%;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02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 议案》 同意 153,42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7,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7388%;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11%。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0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 153,42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 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65%;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7,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7388%;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0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153,4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3%;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1499%;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正平先生、罗福凯先生和丁乃秀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宣读 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冰清、孙军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