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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恩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
股份 135,65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1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3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69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658,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7%。
    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1 人,所持股份 658,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0015%;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87%;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0015%;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87%;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0015%;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87%;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0015%;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87%;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1009%;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0015%;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87%;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9711%;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0015%;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87%;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29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和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0%;反对 4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5.9009%;反对 4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099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9%;反对 4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5.8706%;反对 42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9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4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2%;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4910%;反对 16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09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郑茜元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