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恩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的
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除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所履行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以及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身
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整合公司生物医药及保健品板块业务资源,进一步提高运
营和管理效力,延伸和完善明胶产业链,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推进落实公司
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生物医药及保健品板块战略布局
将更加明晰,为未来深入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交易对公司发展有积
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
评估机构对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进行审计、评估,交易价格
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股份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亚平、罗福凯、丁乃秀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