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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恩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
股份 148,527,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5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3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69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3,527,4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71%。
    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8 人,所持股份 13,527,4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71%。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受上
海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远程视
频的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0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2,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8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2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0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2,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8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2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0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2,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8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2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0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2,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8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2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2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3,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1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0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2,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8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23%。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0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2,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8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2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和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0,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88%%;反对 4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0,0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6927%;反对 4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0,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88%%;反对 4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0,0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6927%;反对 4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356,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6%;反对 1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56,0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29%;反对 1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暨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2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3,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1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08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8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7156%;反对 4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2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23,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1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郑茜元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