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恩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后,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
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除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
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控股二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
张世德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向控股二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
司的战略规划,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及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
展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能够更好地优化公司业务
经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向控股二级子公司增资事项系交易各方根据公
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
承担对应的责任,相关投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
次向控股二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亚平、罗福凯、丁乃秀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