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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科园林: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陈燕燕
    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
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
部出席本年度的第三届董事会的9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5次,通讯方式出
席4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
    本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
表独立意见。
    (一)2018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201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4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年7月1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对<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年8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年8月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年8月2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2018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计政策
变更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年9月2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上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8年12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及相应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18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
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
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都做了核查,并制定
了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对其进行了认真考核,从而有效加强公司治理。
    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以上委员会工作,与其
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对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7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陈燕燕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袁泽沛
    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
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
部出席本年度的第三届董事会的9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5次,通讯方式出
席4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2次。
    本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
表独立意见。
    (一)2018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201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4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年7月1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对<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年8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年8月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年8月2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2018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计政策
变更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年9月2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上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8年12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及相应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18年度,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同时,作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以上委员会工作,
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未来发展、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对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7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袁泽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王艳
    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
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
部出席本年度的第三届董事会的9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4次,通讯方式出
席5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
    本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
表独立意见。
    (一)2018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201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4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年7月1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对<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年8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年8月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年8月2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2018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计政策
变更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年9月20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上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8年12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对<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及相应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5次
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关联方交易内部审计报告、内
部审计的定期报告及审计监察部工作计划等进行了讨论和核查。
    同时,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
司未来发展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对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7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艳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