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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科园林: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 9,585,832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585,832 股后的股本
503,174,468 股为分配基数。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根
据“现金分红比例固定”的原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512,760,3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 9,585,832
股股份)后 503,174,4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 额 部 分 按 10% 征 收 ,对 内 地 投资 者 持 有基 金 份 额部 分 实行 差 别 化税 率 征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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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10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0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9                     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
  2              01*****603                               李从文

  3              01*****274                               赵文凤

  4              06*****856                     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

  5              01*****729                               孙   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 本 次 实 际现 金 分 红的 总 金 额= 实 际 参与 分 配 的总 股 本× 分 配 比例 ,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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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69,787.20 元=503,174,468 股×0.4 元/股。因公司回 购股份不参与分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
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925222 元/股计算。(每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925222 元/股=201,269,787.2 元÷
512,760,300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25222 元/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前“文科转债”转股价
格:5.76 元/股,调整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5.37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
始日期:2020 年 10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文科园林关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0-07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6 层

    咨询联系人:覃袤邦

    咨询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电话:0755-83148398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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