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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科园林: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袁泽沛
    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
本年度的第三届董事会的3次会议,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本年度的第四届
董事会的7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通讯方式出席7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现场出席公司
召开的股东大会2次。
    本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年4月2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延长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承诺的议案》
及《关于豁免公司董监高(含离任)部分承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7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7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8月2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9月1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9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0年度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同时,作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以上委员会工作,与其
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未来发展、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
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袁泽沛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王艳
    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
本年度的第三届董事会的3次会议,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本年度的第四届
董事会的7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通讯方式出席8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现场出席公司
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
    本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
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年4月2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延长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承诺的议案》
及《关于豁免公司董监高(含离任)部分承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7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7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8月2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9月1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9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4次会议,对公司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关联方交易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的定期报告、
审计监察部工作计划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了讨论和核查。
    同时,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以上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
员一起研讨公司未来发展、审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
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王礼伟
    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本年
度第四届董事会的7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6次,对各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现场
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
    本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
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0年7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8月2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9月1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9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
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
对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都做了核查,并制定了公司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对其进行了认真考核,从而有效加强公司治理。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以上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
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
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礼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