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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科园林: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深圳文科园林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
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由鄢春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由鄢春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承诺的议案》
    (12)《关于豁免公司董监高(含离任)部分承诺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召开,由鄢春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由叶云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由叶云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由叶云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召开,由叶云先生主持,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召开,由叶云先生主持,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1次年度股东
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
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
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遵纪守法,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2020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
好,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各项费用提取合理,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合法、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内部控
制是有效的。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
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
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2021年,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
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