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科石化 股票代码:002778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11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12 层 120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1 月 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6个月 内买卖 上市交 易股份 情 况......................1 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 项.........................................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16 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高科石化 指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中 指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控 天凯汇达、一致行动人 指 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 许汉祥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294,750 股股份(占上 指 份转让 市公司总股本的 7.064%)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吴中金控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龙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30219551X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全区银行业金融企业、非银行业金融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及其 他行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6-19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1 110,000 100.00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计 110,000 100.00 (二)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12 层 1205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冬琴) 5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XF24W3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11-09 经营期限:2018-11-09 至 2023-11-08 主要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合伙人性质 持股比例 (万元)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 1 有限合伙人 19.75% 15,800 金有限公司 2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13% 15,300 3 袁永刚 有限合伙人 15.00% 12,000 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 12,000 5 苏州创慧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 8,800 6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8,000 7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8,000 8 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13% 100 合计 100.00% 80,000 注: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 引起。 2、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97411578K 法定代表人:张军 6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11 层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01-12 营业期限:2007-01-12 至 2057-01-11 3、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杨冬琴 中国 苏州 否 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在份额持有方面:吴中金控系天凯汇达的有限合伙人,同时为天凯汇达执行 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天凯汇达 19.25% 的份额;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吴中金控的董事、副总经理杨冬琴在天凯汇达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能够对天凯汇达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 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为一致行动人。 综上,吴中金控与天凯汇达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7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1 110,000 100.00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计 110,000 10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 权 李文龙 董事长 中国 苏州 否 张军 董事、总经理 中国 苏州 否 杨冬琴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苏州 否 秦海翔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苏州 否 徐栋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苏州 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天凯汇达持有高科 石化 9.4187%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出于对高科石化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具 备良好的投资价值,故增持其在高科石化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未来持股计划 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调整其持有在高科石化拥有 权益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天凯汇 达持有高科石化 8,393,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9.418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高科石化 6,294,75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4%。天凯汇达持有高科石化 8,393,000 股,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9.4187%。按合并口径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4,687,75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6.482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由许汉祥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294,750 股(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4%)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吴中金控。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 月 4 日,许汉祥与吴中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 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1、转让方:许汉祥 2、受让方:吴中金控 (二)标的股份 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高科石化股份6,294,750 股(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高科石化总股本的7.064%,简称“标的股份”), 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 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高科石化以送 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 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 等派送股份调整任何对价。 10 (三)每股转让价格和股份转让价款 1、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42元/股。 2、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股份转让价款”)为每股转 让价格 与标 的股 份数量 的乘 积, 即人 民币壹 亿玖 仟柒 佰柒 拾捌万 元整 (RMB197,780,000)。 3、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高科石化以 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则《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按下列公 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 —(转让股份数量×每股 税前分红金额),其中,每股税前分红金额的计算应考虑高科石化分配股票股 利的情况(如有),并按复权调整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高科石化总股本 对应计算的每股税前分红金额。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分为两期支付: 1、在《股份转让协议》载明的支付首笔转让价款的各项条件被证明得以满 足或被豁免(根据其条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当天满足的除外)的前提下, 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五个工 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六十(60%),即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陆拾陆 万元整(RMB118,660,000)支付至转让方在支付首笔转让价款条件全部满足通 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首笔转让价款被足额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在 《股份转让协议》下被称为“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双方同意,一旦经收款银行 确认首笔转让价款已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应视为受让方就其根据《股 份转让协议》受让标的股份的首笔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2、在《股份转让协议》载明的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的各项条件被证明得以 满足或被豁免(根据其条款应在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当天满足的除外)的前 提下,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 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四十(40%),即人民币柒仟玖佰壹 拾贰万元整(RMB79,120,000)支付至转让方在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条件全部满 11 足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二笔转让价款被足额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之日在《股份转让协议》下被称为“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双方同意,一旦经 收款银行确认第二笔转让价款已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应视为受让方 就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标的股份的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已履行完 毕。 (五)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转让方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于中登公司申请办理 将所有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受让方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 (六)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对于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高科石化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李文龙 签署日期:2020 年 1 月 6 日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许汉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中区 股票简称 高科石化 股票代码 002778 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 人名称 股集团有限公司 册地 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11 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益变动方式 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情况: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8,393,000 股;持股比例:9.418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6,294,750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4,687,75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7.064%; 变动后持股比例:16.4827%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人是否拟于未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来 12 个月内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17 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否√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18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李文龙 签署日期:2020 年 1 月 6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