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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科石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0-06-03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科石化

股票代码:002778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 11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8
第五节 前6个月 内买卖 上市交 易股份 情 况......................1 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 项.........................................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高科石化     指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桥
                       指 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金发基金               指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        金发基金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50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指
份转让                      本的 5.05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长桥集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 118 号

       法定代表人:杭永方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75357465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国内贸易;食用农产品的种植、销售;物
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展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高新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1-05-13 至 2031-05-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8,600         86.00

 2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桥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3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蠡墅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4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5
 5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南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6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7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家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8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先锋社区股份合作社        200            2.00

                    合计                           1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杭永方           董事长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仲春华           总经理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卢炳男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范安林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史建根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密洪伟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孙永明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唐杏方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许勇             董事            中国    苏州市吴中区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
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出于对高科石化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具
备良好的投资价值,故增持其在高科石化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未来持股计划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高科石化 4,500,000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由金发基金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5.05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长桥集团。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6 月 2 日,金发基金与长桥集团签署了《关于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1、转让方: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受让方: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份

    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高科石化4,500,000股份
股(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高科石化总股本的5.0500%,简称“标的股份”),
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

    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高科石化以送
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
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
等派送股份调整任何对价。

    (三)每股转让价格和股份转让价款

                                     8
       1、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48元/股。

       2、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股份转让价款”)为每股转
让 价 格 与 标 的 股份 数 量 的 乘 积, 即 人 民 币壹 亿 伍 佰 陆拾 陆 万 元 整
(RMB105,660,000.00元)。

       3、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高科石化以
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则《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按下列公
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 —(转让股份数量×每股
税前分红金额),其中,每股税前分红金额的计算应考虑高科石化分配股票股
利的情况(如有),并按复权调整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高科石化总股本

对应计算的每股税前分红金额。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分为两期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

五十(50%)(即人民币伍仟贰佰捌拾叁万元整(RMB[52,830,000])(“首笔转
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首笔转让价款被足额汇至转让
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在本协议下被称为“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双方同意,
一旦转让方确认首笔转让价款已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应视为受让方就其根
据本协议受让标的股份的首笔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2、在转让方向交易所提交了股份过户登记需要的转让方文件当日或第一笔
转让价款支付日起的第十(10)个工作日(以孰早为准)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的百分之五十(50%)(即人民币伍仟贰佰捌拾叁万元整(RMB[52,830,000](“第

二笔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二笔转让价款被足额汇至
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在本协议下被称为“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双
方同意,一旦转让方确认第二笔转让价款已汇入如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应视
为受让方就其根据本协议受让标的股份的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已履行完
毕。

       (五)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9
    转让方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后五(5)个工作日之内,于中证登记公司
及交易所申请办理将所有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受让方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
手续。

    (六)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对于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高科石化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杭永方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中区
股票简称       高科石化         股票代码         002778
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市长桥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 118 号
人名称       限公司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益变动方式
             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无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4,50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4,50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500%;       变动后持股比例:5.0500%。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人是否拟于未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来 12 个月内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15
                         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否□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准




                             16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杭永方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