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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科石化: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07-01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科石化”)拟购买苏
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持有的苏州中晟环境
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或“标的公司”)70%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前述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
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的规定:
    1、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中晟环境控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获得相应的批复;
    2、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事项,已在《江苏高科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3、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中晟环境 70%股份,吴中金控合法拥
有该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该等持
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
的情形;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5、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
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本次交
易完成后,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