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石化: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2020-07-0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拟以现金交易方式购
买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70%
股份,交易金额为 63,091.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作为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原则,做出以下
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独
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