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张雅 蔡桂如 吴燕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