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石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4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以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能更好的体现公司目前业务发
展方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目前的实际业务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方针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近三年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单秀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蔡桂如 张 雅 吴 燕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