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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科石化: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高科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29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
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及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

     2017 年 8 月,吴中金控收购中晟环境 70%股权。2020 年 3 月 20 日,吴中
金控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公司收购中晟环境 70%股权,合并日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中晟环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7,476.7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737.61
万元,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 48.40%、157.57%。

   (1)你公司将中晟环境纳入合并报表,并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双方
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请说明合并各
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是否达到 1 年以上,认定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
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关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定义;

   (2)请你公司测算是否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公司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3,682.51 万元,请说明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是否达到1年以上,认定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关
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

    合并各方分别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和苏
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控股股东为苏州市吴中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为参
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吴中金控于2017年8月控制中晟环境,于2020年3月控制高科石化。中晟环
境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达到1年以上,高科石化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未
达到1年以上。吴中金控控制高科石化时间上虽然未达到1年以上,但是吴中金控
控制高科石化的目的是基于对高科石化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认为高科石化具备
良好的投资价值,通过获得高科石化的控制权进一步介入上市公司的管理、运营,
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故吴中金控控制高科石化并非暂时性的。遵循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高科石化收购中晟环境满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

    (2)请你公司测算是否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公司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如果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确定最终购买日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则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高科石化全年净利润与中晟环境
9 至 12 月净利润之和。

    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测算
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净利润                             10,404.14                     6,721.63


扣非后净利润                        5,745.83                     5,745.83


    综上表,如果公司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682.51
万元,请说明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682.51万元,
系子公司中晟环境2020年4至8月的净利润。因2020 年 3 月 20 日,吴中金控取
得公司的控制权,故同一控制合并期初确定为2020年3月20日;因2020年8月27
日公司取得中晟环境的控制权,合并日确定为2020年8月27日。中晟环境2020年3
月31日、2020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0] 210Z0107 号和容诚专字[2020]216Z0109号审计报告。
中晟环境2020年1至3月、2020年1至8月经审计的的净利润分别为1,887.59万元、
5,570.09万元,故中晟环境期初至合并日(即2020年4至8月)的净利润为3,682.51
万元。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我们查阅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文件,了解公司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处理,
并复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我们重新模拟测算了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处理高科石化2020年
度的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并与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的净利
润和扣非后净利润比较;

    3、我们查阅了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同时核对中晟环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利润数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高科石化公司将中晟环境纳入合并报表并按照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
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披露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会计核算准确,会计处理合规。

    问题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盈利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施受托运营、环境工程
EPC 及土壤修复、环境咨询服务等。请结合不同细分业务类别的业务模式、定价
依据、结算方法等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和时点、判断
标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标的资产收入确认是否审慎、成本计量是否完整,并
说明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

    公司回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受托运营、环境
工程及土壤修复、环境咨询服务等业务,其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的具体方法如下:

    1、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

    业务模式:与委托方签订相应的委托运营协议,由中晟环境运营团队在委托
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内容,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转及维护,
并接受委托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中晟环境提供运营服务,不持有污水处理设
施等相关资产,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

    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的客户为污水处理厂,结算模式为:在每个运营月结束
后结算当月的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月与污水处理厂
结算污水处理量,并确定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厂在信用期内按月/季度付款。

    中晟环境将此类业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
履行的履约义务。中晟环境根据合同条款确定当月结算的运营量,经确认后,乘
以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当月应收委托运营服务费,确认为当月的委托运营服务收
入。中晟环境分项目归集运营相关的成本,并按月结转。
       中晟环境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的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中晟环境与其比
可比公司                             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
                                                                                         较


                 受托运营模式的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                                  业务模式和收入

 海峡环保                                                                           确认方式相同
                 本集团对于委托运营的特许经营权项目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在公司已根

(603817) 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处理服务,取得客户付款凭证或证明且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


                  投资运营业务                                                     业务模式和收入

                                                                                    确认方式相同
                  各水务运营公司月末根据出水口记录的实际处理量抄报给客户(或与客
 鹏鹞环保
              户同时抄写实际处理水量),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300664)
                  各污泥运营公司月末根据实际处理量抄报给客户(或与客户同时抄写实

              际处理量),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委托运营服务收入                                                   业务模式和收入
 中环环保
                                                                                   确认方式相同
                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定当月结算的污水处理量,经确认后,乘以相应的
(300692)
             水价,计算出当月应收委托运营服务费,确认为当月的委托运营服务收入。


  维尔利        受托运营收入                                                       业务模式和收入

                                                                                   确认方式相同
(300190)      受托运营收入根据服务协议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中晟环境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业务,根据合同条
  款确定当月结算的运营量,经确认后,乘以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当月应收委托运
  营服务费,确认为当月的委托运营服务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2、环境工程业务:

       业务模式:以EP(设计+设备集成)或EPC(设计+设备集成+施工)两种模
  式为主,环境工程施工完成后,相关的资产所有权为采购方或建设方。环境工程
  的环保设备为外购,不涉及生产,不持有工程资产。
    环境工程业务的主要付款节点为:预收款、到货验收款、安装验收款、性能
调试款(工程审计款)和质保金。其中:预收款在合同签订后满足生效条件,公
司开始备料或者工程人员开始入场,客户支付预收款,比例一般为20%-40%(若
有);到货验收款为公司将合同指定货物运送到现场,客户对合同设备的数量、
规格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收取,比例一般为30%-40%(若有);安装验收款为公司
在设备安装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取,比例一般为15%-40%(若有);性
能调试款(工程审计款)为经污水处理厂系统调试并出水达标后,或者工程经审
计后收取,比例一般为5%-25%(若有);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收取,一般为5%-10%
(若有)。

    公司环境工程收入系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选择合格分包商及
设备供货商并组织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集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
完工验收合格后,客户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后确认收入。中晟环境分项目分别
归集核算项目工程成本,工程项目完工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对于尚未取得
发票的成本,公司暂估确认成本。

    中晟环境环境工程业务的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中晟环境与其比
 可比公司                          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
                                                                                    较


                 工程承包业务                                                  业务模式和收入

                                                                                确认方式相同
 京源环保        工程承包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

             、设备安装的服务,或提供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设备安装的服务。该
(688096)
             类业务,公司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完成并取得客户确认的调试验收单后

             ,确认收入。


                 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收入                                      业务模式和收入


  德林海                                                                        确认方式相同
                 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

(688069) 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一般情况下,公司完成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
             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B: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

             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

             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确认的具体方法                                        中晟环境根据

                                                                               其自身的业务
                 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条件的,本集团在该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特点,在环境工
              收入。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按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
                                                                               程 EPC 项目在
              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
                                                                               项目验收合格
              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
                                                                               的时点,判断其
              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可能收回的
 海峡环保
                                                                               控制权转移,确
              ,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
(603817)                                                                     认收入。
              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

              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确定时,视为可以合理预见合同结果,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

              定。


                 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条件的,本集团在完工交付时根据合同确定

              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工程承包业务

 鹏鹞环保
                  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

(300664)    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

              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中晟环境根据其自身的业务特点,在环境工程EPC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的时点,判断其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相较于
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更加审慎。

    3、土壤修复业务:

    业务模式:土壤修复业务均通过工程承包的方式进行,业务所需原料为外购。
       土壤修复业务的主要付款节点为:预收款、完工款、验收款、余款。预收款
  在合同签订后满足生效条件向客户收取,比例一般为40%-60%(若有);完工款
  为公司修复土地达到合同规定修复目标值后收取,比例一般为15%-35%(若有);
  验收款为环保局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部门出具调查合格报告后收取,比例一
  般为5%-40%(若有);余款一般在验收合格或者报告出具后1年收取,比例一般
  为5%-20%(若有)。

       中晟环境土壤修复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中
  晟环境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中晟环境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的除外。中晟环境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
  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
  日,中晟环境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
  情况的变化。中晟环境分项目分别归集核算项目工程成本,按照项目进度确认收
  入,并按照预计总成本和本期完工进度计算本期应结转成本。

       中晟环境土壤修复业务的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中晟环境与其比
可比公司                           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
                                                                                    较


              建造合同确认的具体方法                                           业务模式和收入

                                                                                确认方式相同
              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条件的,本集团在该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按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

            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
 海峡环保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603817)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

            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

            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时,

            视为可以合理预见合同结果,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
                 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条件的,本集团在完工交付时根据合同确定的交

              易价格确认收入。


                  工程承包业务

 鹏鹞环保
                  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

(300664) 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环境工程收入


                 本公司环境工程收入系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选择合格分包

             商及设备供货商并组织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集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所取得的工程建造服务收入。


                 A.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

             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

             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

             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中环环保 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

             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300692)

                 根据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价格条款,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

             更(如有)、工程签证等确定合同总收入。


                 公司按照项目设计和技术等资料编制项目预算,确定预计总成本。公司根

             据项目《工程量确认单》《工程审核单》设备或材料《领料单》等资料,和实

             际发生的人工、费用等作为确认合同实际成本的依据。


                 B. 建设、运营及移交合同项于建设阶段提供实际建造服务的,未提供实

             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自政府承接 BOT 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

             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建
             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




                  建造服务收入


  维尔利          本集团的建造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

             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投入法
(300190)
             ,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


      注:可比同类公司未单独披露土壤修复业务,而将其视为环境工程的一种。上表摘取可比同类公司的

  环境工程收入确认方法。


       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中晟环境将土壤修复业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
  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中晟环境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
  进度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4、环境咨询服务:

       业务模式:接受客户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出具咨询服务报告。

       环境咨询服务的主要付款节点为:预收款、报告款。预收款一般在合同签订
  生效后或者项目进场调查后收取,一般为合同价的0%-40%。报告款为报告编制
  完毕并提交给客户后5-10个工作日内收取,一般为合同价的60%-100%。平均回
  款时间约为3个月。

       中晟环境环境咨询服务于实际提供劳务完成时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中
  晟环境该业务的成本按照业务大类整体进行归集,然后按月确认收入,按月结转
  成本。

       中晟环境环境咨询服务的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可比公司                           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                           中晟环境与其比较


   鹏鹞环保         设计与咨询业务                                                  业务模式和收入

                                                                                     确认方式相同
  (300664)        公司在提交设计或咨询报告书并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提供技术服务收入                                             业务模式和收入确

  维尔利                                                                      认方式相同
               本集团提供技术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设计业务

(300190) 收入,根据具体业务性质与合同规定,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

           入或者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中晟环境环境咨询服务于实际提供劳务完成时并经
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将污水处理设施受托运营业务和土壤修复业务作为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段时间
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将环境工程EPC和环境咨询服务业务作为在某一时点
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的实施
对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的收入与成本符合行业惯例,标的资产收入
确认审慎,成本计量完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其不构成重大影响。

    问题三: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56,660.55 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5,592.13 万元,占比 98.11%。应收账款确定组合包括环保业务客户组合、石化
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组合、石化业务一般客户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组
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
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请具体说明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的差异,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编制的具体依据及每年变化情况;

   (2)分业务类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
异,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调节资产减值计提
金额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具体说明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的差异,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编制的具体依据及每年变化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
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
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环保业务客户

    组合2应收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组合3应收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2、3:管理层认为主要以客户信用度为基础保证的应收款项,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4:管理层认为合并范围内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不存在预期信
用损失风险。预期损失率为0。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确定组合,并根据组合的风险特征计提信用损失,公司以应收
账款的历史回收情况为模型计算应收账款迁徙率,进而计算预期损失率,应收账
款计提情况如下:
     第一步,确定历史数据集合:

     于 2020年 12 月 31 日,应收环保业务客户选取2015年末、2016年末、2017
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数据以计算历史损失率;应
收石化业务客户选取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数据以计算历史损失率。

     应收环保业务客户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 年末
和2020年末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 年以内               27,720.48    22,331.92    19,258.50           4,803.52     3,361.77       1,109.01


1-2 年                  7,567.92     6,666.88     2,737.27           1,402.56      380.73         184.81


2-3 年                  4,184.84     1,359.84     1,234.77            199.07         32.53          74.82


3-4 年                    936.07      529.64         142.78            24.97         56.60          33.16


4-5 年                    449.67      142.29          16.14             0.40         11.50          22.42


5 年以上                  147.64         8.49                                         3.79


  合计                 41,006.62    31,039.06    23,389.47           6,430.52     3,846.91       1,424.22


    注:2020年应收账款账龄金额包含合同资产金额。


     应收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2019年末和2020年末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12/31                                2019/12/31


1 年以内                                               6,376.33                                  5,372.44


1-2 年                                                  146.80                                      19.21


2-3 年                                                        2.68                                  24.15


3-4 年                                                                                              27.12
4-5 年                                                 27.12                             21.54


5 年以上                                               21.54


            合计                                    6,574.48                          5,464.46


     应收石化业务一般客户2019年末和2020年末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12/31                        2019/12/31


1 年以内                                            7,238.79                          6,652.80


1-2 年                                              1,364.85                          1,010.65


2-3 年                                                659.48                           785.38


3-4 年                                                 76.36                             43.65


4-5 年                                                 35.19                           100.67


5 年以上                                              240.17                           142.37


            合计                                    9,614.84                          8,735.52


     第二步,计算平均迁徙率:

     迁徙率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的
比例,报告期内迁徙率计算过程如下表:

     应收环保业务客户

  账龄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平均迁徙率


 1 年以内          33.89%     34.62%         56.98%        41.72%        34.33%       40.31%


 1-2 年            62.77%     49.68%         88.04%        52.29%        17.60%       54.07%


 2-3 年            68.84%     42.89%         71.72%        76.78%        75.65%       67.18%


 3-4 年            84.90%     99.65%         64.64%            0.71%     34.68%       56.92%
 账龄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平均迁徙率


4-5 年            97.92%      52.62%                                    16.90%        55.81%


    应收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账龄                                         2020 年


1 年以内                                                                               6.63%


1-2 年                                                                                23.83%


2-3 年                                                                                43.00%


3-4 年                                                                                95.25%


4-5 年


5 年以上


    应收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账龄                                         2020 年


1 年以内                                                                              20.02%


1-2 年                                                                                55.46%


2-3 年                                                                                45.38%


3-4 年                                                                                67.34%


4-5 年                                                                                93.48%


5 年以上


    第三步,计算历史损失率:

    应收环保业务客户

         账龄                     平均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


1 年以内                                       40.31%                                  4.65%
         账龄              平均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


1-2 年                                  54.07%                11.54%


2-3 年                                  67.18%                21.34%


3-4 年                                  56.92%                31.77%


4-5 年                                  55.81%                55.81%


5 年以上                                                      100.00%


    应收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账龄               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


1 年以内                                6.63%                  0.13%


1-2 年                                  23.83%                 7.53%


2-3 年                                  43.00%                38.00%


3-4 年                                  95.25%                95.00%


4-5 年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应收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账龄               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


1 年以内                                20.02%                 2.18%


1-2 年                                  55.46%                13.80%


2-3 年                                  45.38%                25.98%


3-4 年                                  67.34%                61.12%


4-5 年                                  93.48%                93.14%


5 年以上                                                      100.00%
    第四步,调整历史损失率:

    公司基于当前可观察以及考虑前瞻性因素对第三步中所计算的历史信用损
失率做出调整,以反映并未影响历史数据所属期间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
影响,并且剔除与未来合同现金流量不相关的历史期间状况的影响。出于谨慎性
的考虑,公司将历史损失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上调,上调幅度为5%,根据前瞻
性调整后的预期损失率如下:

    应收环保业务客户

                                               预期信用损失(测    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历史损失率         前瞻性影响
                                                    算)           (实际采用)


1 年以内            4.65%              5.00%               4.88%           5.00%


1-2 年             11.54%              5.00%            12.12%            10.00%


2-3 年             21.34%              5.00%            22.41%            20.00%


3-4 年             31.77%              5.00%            33.36%            50.00%


4-5 年             55.81%              5.00%            58.6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5.00%           100.00%           100.00%


    应收石化业务信用级别较高客户

                                               预期信用损失(测    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历史损失率         前瞻性影响
                                                    算)           (实际采用)


1 年以内            0.13%              5.00%               0.65%           0.65%


1-2 年              7.53%              5.00%               9.76%           9.76%


2-3 年             38.00%              5.00%            40.96%            40.96%


3-4 年             95.00%              5.00%            95.25%            95.25%


4-5 年            100.00%              5.00%           100.00%           100.00%
                                               预期信用损失(测    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历史损失率         前瞻性影响
                                                    算)           (实际采用)


5 年以上          100.00%              5.00%           100.00%           100.00%


    应收石化业务一般客户

                                               预期信用损失(测    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历史损失率         前瞻性影响
                                                    算)           (实际采用)


1 年以内              2.18%            5.00%               3.17%           3.17%


1-2 年             13.80%              5.00%            15.84%            15.84%


2-3 年             25.98%              5.00%            28.57%            28.57%


3-4 年             61.12%              5.00%            62.95%            62.95%


4-5 年             93.14%              5.00%            93.48%            93.48%


5 年以上          100.00%              5.00%           100.00%           100.00%


    综上,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基于迁徙模型测算出历史损
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环保业务按照
账龄比例计算的坏账准备大于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比例计算的坏账准备,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采用账龄比例。

    (2)分业务类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
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调节资产减值计
提金额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
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1、环保业务类型
                                                             同行业上市公司
          账龄          公司
                                           节能国祯                维尔利            中电环保


6 个月以内                     5.00%              3.00%                                    5.00%


7-12 个月                      5.00%              3.00%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50.00%              30.00%


4-5 年                        80.00%             50.00%               80.00%              6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石化业务类型

                 信用级别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
         账龄                     一般客户
                  高客户                            康普顿           龙蟠科技         德联集团


1 年以内               0.65%            3.17%              5.00%            5.00%          4.07%


1-2 年                 9.76%           15.84%          10.00%               10.00%        29.31%


2-3 年                40.96%           28.57%          20.00%               20.00%        65.83%


3-4 年                95.25%           62.95%          50.00%               50.00%        92.46%


4-5 年              100.00%            93.48%          80.00%               50.00%        93.41%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一
致,坏账政策合理。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我们了解、测试并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
运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于单独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
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3、我们对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信用
分析特征组合划分方法的恰当性以及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当性,
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层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并通过重新计算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4、我们获取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同时对比公司应收账款
坏账政策判断坏账政策是否合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
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调节资产减值计提金额
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问题四: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771.35 万元,同比增长 105.05%,请说明其他应收款
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公司回复:

    请说明其他应收款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其他应收款同比大幅度增长原因主要为公司本期收购中晟环境,合并报
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包括中晟环境的其他应收款。高科石化(原业务)和中晟环境
其他应收款 2020 年末原值分别为 447.66 万元、348.61 万元,高科石化(原业务)
其他应收款 2019 年末原值为 387.42 万元。
     其他应收款期末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备用金                                       141.93                       176.83


押金和保证金                                     521.34                       152.30


代扣代缴                                             46.29                     36.97


代垫款项及往来款                                     86.70                     21.32


               合计                              796.27                       387.42


     其他应收款期末款项性质分别为员工备用金、押金和保证金、代扣代缴和代
垫款项及往来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我们获取了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分析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账龄,检查是
否存在金额重大且长账龄的其他应收款;

     2、我们选取样本检查往来款项支付凭证、合同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是否存
在异常。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公司本期收购中
晟环境;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问题五:

     持有待售资产期初余额 25,88.7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4,99.46 万元,无
形资产 10,89.28 万元,预计 2020 年 1 月份处置。

    (1)请说明相关资产的具体内容、用途以及相关金额确认依据,划分为持有
待售资产的原因、目的及合理性;
   (2)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上述资产的处置进展情况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说明相关资产的具体内容、用途以及相关金额确认依据,划分为持
有待售资产的原因、目的及合理性。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公司将位于宜兴市宜
城街道山水氿城花园 1 号的房产对外出售和转让老厂区部分闲置土地(含附属房
屋建筑物及油库等资产)(具体详见《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闲置
房产及转让老厂区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房产出
售和土地转让所得资金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交易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1、闲置房产(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房产坐落位置       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                                    账面净值(元)
                                                   (元)          (元)


                 苏(2019)宜兴
宜城街道山水
                 不动产权第        641.54 ㎡    12,190,476.20    386,194.32     11,804,281.88
氿城花园 1 号
                 0027892 号


    2、老厂区闲置土地及附属资产

    1)老厂区闲置土地(无形资产)

资产名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权证号        面积(㎡)                                       账面净值(元)
   称                                           (元)           (元)

          苏(2019)宜兴

 土地     不动产权第              36,633.4    12,941,936.25     2,049,139.94    10,892,796.31

          0030893 号


    2)老厂区附属资产(固定资产)
                                         建筑物


                                     建筑面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序号    资产名称       权证号                   账面原值(元)
                                     积(㎡)                      (元)         (元)


                    宜房权字第
1      门卫                            28.08        25,187.00      23,927.64       1,259.36
                    GE200337 号


                    宜房权字第
2      宿舍                          1055.64      2,172,931.44    123,583.32    2,049,348.12
                    GE200339 号


                    苏(2019)宜兴

3      化验室       不动产权第        505.92       474,255.81      26,972.83     447,282.98

                    0030893 号


                    苏(2019)宜兴

4      仓库         不动产权第        241.53       226,413.28      12,877.03     213,536.25

                    0030893 号


                    宜房权字第
5      锅炉房                          93.22        87,385.61       4,969.97      82,415.64
                    GE200338


6      场地         无证                1000       200,000.00     190,000.01       9,999.99


7      绿化带       无证                 800       120,000.00     114,000.00           6000


8      假山水池     无证                  50        20,000.00      19,000.01         999.99


9      水池绿化带   无证                 100        10,000.00       9,499.99         500.01


10     厂区道路     无证                1500       190,000.00     180,499.99       9,500.01


11     下水道       无证                 500        75,440.00      71,668.01       3,771.99


12     码头场地     无证                 200       724,293.00     688,078.34      36,214.66


       小计                                       4,325,906.14   1,465,077.14   2,860,829.00
                                 机械设备(油库)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账面原值(元)
                                                              (元)      (元)


1      6 号油库    56.68 立方        1只       28,800.00    27,360.00    1,440.00


2      7 号油库    56.68 立方        1只       28,800.00    27,360.00    1,440.00


3      8 号油库    56.68 立方        1只       28,800.00    27,360.00    1,440.00


4      9 号油库    56.68 立方        1只       17,500.00    16,625.00        875


5      10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18,000.00    17,100.00        900


6      11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34,560.00    32,832.00    1,728.00


7      12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28,800.00    27,360.00    1,440.00


8      13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9      14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10     15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11     16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12     17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13     47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1,200.00    86,640.00    4,560.00


14     48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15     49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86,400.00    82,080.00    4,320.00


16     50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17     51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18     52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19     53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20   54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86,400.00    82,080.00    4,320.00


21   55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22   56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44,160.00    41,952.00    2,208.00


23   201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24   202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25   203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26   204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27   205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28   206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29   207 号油库   237.38 立方   1只   172,800.00   164,160.00    8,640.00


30   301 号油库   452.16 立方   1只   211,200.00   200,640.00   10,560.00


31   18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307,200.00   291,840.00   15,360.00


32   19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28,800.00    27,360.00    1,440.00


33   20 号油库    90.39 立方    1只    24,000.00    22,800.00    1,200.00


34   27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67,200.00    63,840.00    3,360.00


35   28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68,160.00    64,752.00    3,408.00


36   29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57,600.00    54,720.00    2,880.00


37   30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59,520.00    56,544.00    2,976.00


38   31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59,520.00    56,544.00    2,976.00


39   32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81,600.00    77,520.00    4,080.00


40   33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81,600.00    77,520.00    4,080.00


41   34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42    35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43    36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44    37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45    38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46    39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47    40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82,560.00      78,432.00       4,128.00


48    41 号油库   127.56 立方    1只      91,200.00      86,640.00       4,560.00


49    45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50    46 号油库   126.58 立方    1只      96,000.00      91,200.00       4,800.00


51    油库 1200   1424.28 立方   4只    1,000,000.00    950,000.00      50,000.00


52    油库 600    534.11 立方    5只    1,153,576.03   1,095,897.23     57,678.80


           小计                         6,589,716.03   6,260,230.23    329,485.80


           合计                        10,915,622.17   7,725,307.37   3,190,314.8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第五条“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
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

     第六条“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
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
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
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
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出售公司闲置房产和关于转让老厂区部分闲置土地(含附属资产)的议
案》,且该资产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资产账面价值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2)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上述资产的处置进展情况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根据资产处置相关交易协议已将上述资产进行处置,相
关款项均已收回,2020 年度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 353.79 万元,影响财务报表
利润总额为 353.79 万元。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我们查阅了与本次出售资产的相关的董事会决议、交易协议,检查资产
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复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我们获取了收款凭证及评估报告等支持性文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以及
交易金额的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处置该资产 2020 年度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 353.79 万元,影响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为 353.79 万元。




    特此回复。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7 日